情人节将至,一婚恋交友网站日前发布了《2011-2012年中国男女婚恋观调查报告》,该报告收集有效样本75185份,通过民意调查及2011年婚恋热点话题,深入剖析了中国男女的婚恋价值观。调查显示,在新的法律、文化等新背景下,国人的婚恋观正在悄悄发生改变。
有房单身男士优势下降
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出台,这一新《解释》也成为年度最受关注的婚恋交友行业新闻。
由于该解释包含了“父母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中一方婚前购买不动产的处理”等社会热点问题,因此一出台便引起了巨大争议,而调查中发现,男性和女性对于《解释》的各个方面态度近乎截然相反。
调查显示,对于《解释》,女性最关注的三项内容依次为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认定、夫妻间赠与房产的归属、夫妻双方过错的离婚赔偿。男性最关注的内容则依次为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归谁、夫妻间赠与房产的归属以及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认定。
《解释》出台后,男女对于新规定的态度有很大区别。仅有25%的女性赞同该《解释》,而男性中则有73%的人表示赞同。明确表示反对该解释的女性占22%,而表示反对的男性则只占了3%。
之所以如此多的女性站在《解释》的对立面,是因为多数女性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对女性不利。其中,67%的女性在《解释》出台后认为“女人只能靠自己”,半数女性认为《解释》“降低了男人的离婚成本,纵容了男人‘养小三’”。男性则对婚姻法新解释持欢迎态度,60%的男性认为“这是对‘拜金择偶观’的纠正”,还有45%的男性表示“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对于《解释》的不同认知,带来的是男女择偶观的不同变化。两性情感专家、世纪佳缘创始人龚海燕介绍,在世纪佳缘网站,已经购房的男性择偶优势有所下降,收入颇高尚未购房的潜力股男士成为新宠。
同时,《解释》也在逼迫女性更加独立。龚海燕表示,不少女性婚前独立买房愿望更强,在将来做全职太太意愿降低。也有一些女会员在征友启事中明确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中为自己加名,否则免谈。有一些已购房男士,也表明自己很愿意将未来另一半的名字加上房产证。同时,有部分女性抱着反正都要自己扛一切生活压力的态度,如果结婚那么大压力,还不如不结婚,所以结婚动力减弱,可能接受长期同居,或者晚婚,甚至不结婚。
婚前财产公证接受度提高
婚姻法新解释带给不少女性“不公”的感觉。而要想解决这种“不公”,还有不少女性想到了婚前财产公证。调查显示42%的女性表示,《解释》出台后“婚前财产公证及协议会越来越多”。
事实上,不仅仅是女性,现代男女对于婚前财产所有权的明确似乎更为支持。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人群中,接受婚前财产公证的人群不在少数,其中60%的有房者赞成或接受婚前财产公证,而且年龄越大、收入越高的人越赞成婚前财产公证。
然而,婚前财产公证无疑在冲击着传统的婚恋观,不少人认为夫妻间财产所有权过于明确会影响婚姻的和谐。不过,龚海燕却对婚前财产公证持支持态度。
她认为,能在婚前接受财产公证的人,拥有的爱情观相对独立和理智。不过她同时强调,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将婚前财产进行法律意义上的明确,可以将感情的问题和财产的问题分开处理,从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感情的独立。但若有一方觉得婚前财产公证让自己的感情受到了伤害,另一方坚持去做,为了这个伤害到夫妻感情,那就得不偿失了。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EAP签约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建一则表示,很多人创造的财富越多,越不希望由于一桩婚姻、一场爱情而丧失财产,这也无可厚非。不过调查中,年龄越大、收入越高的人对《解释》出台反倒越不在意,王建一表示,这说明,成熟有成就的人对自己创造财富能力更加认同,因此对于《解释》的反应也更为平和。
择偶条件地区差异显著
“男才女貌”曾是男女天生一对的准则,不过这一标准慢慢演变为“郎财女貌”。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郎财女貌”仍是男女择偶的金标准,而男女在择偶方面的具体要求上,不同地区则显现出不同特征。
不同地区的人在择偶时的要求差异显著。调查显示,北京的男女在择偶时,最看重教育背景和有房有车,最不能接受“异地恋”。上海男女最包容“跨国恋”、“老少恋”,不看好“凤凰男、孔雀女”,最认可“爱商”。广东的男女则最不看好“女强男弱”。重庆地区男女则表示“共同语言很重要”,女性最欢迎“上门女婿”。山东地区男女则最能接受“姐弟恋”,河南男女则最能接受“裸婚”。安徽男女最看重外在,喜欢帅哥美女,钱多钱少都不是问题。辽宁人则表示收入很重要、年龄不是问题。同处东北的吉林人则看重家庭背景、职业职位。
不过,总的来说,人品、性格、共同语言是男女共同追求的合拍条件。男女在择偶要求方面最显著的差异在于男方对女方的相貌有要求,且不在意女方的收入,其中44%的男性更看重女方的身高、长相;女方对男方的收入要求显著高于男性,34%的女性更看重男性的经济收入。
王建一表示,从生理的角度来看,男人选择女人还是看“性趣”,外貌好的女人更有吸引力。女人则更追求安全感,因此更看重男人的经济条件。
龚海燕表示,有一种说法,认为女性的天性是“护雏”,在择偶时会希望为下一代提供较好的保障。而男性的天性是繁衍,在择偶时希望选择性吸引力较强的女性,喜欢寻找面容漂亮身材姣好的异性,并不太在意女性的学历或收入。龚海燕认为,只要在综合考虑各种条件的基础上,适度考虑物质条件或相貌身材,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专家认为,收入和相貌在择偶时的地位,不宜放得过高。因为婚姻最后是实实在在的,有共同的话语,能够良性的互动,彼此能够包容对方性格上的缺陷,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太大的矛盾,能以一种和谐的状态相处。这个基础绝对不仅仅是建立在物质基础和外表之上的。
征友渠道趋向多样化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现代单身男女的择偶渠道也在发生改变,本次调查则显示,如今单身男女的择偶渠道更是趋向多样。
各类婚恋交友网站及相亲节目的兴起为单身男女婚恋交友提供了更多渠道和可能。调查显示,现代男女可以通过婚恋交友网站、亲朋介绍、聚会活动、QQ、MSN等网络工具、路上偶遇、陌生人搭讪等方式来进行婚恋交友活动,其中约八成受访者愿意选择婚恋交友网站征友。
不过,男性和女性更易接受的征友方式却有所区别。调查显示,女性更易接受亲朋介绍、聚会活动等传统征友方式,而男性则更易接受QQ、MSN、偶遇、搭讪等征友方式。
龚海燕介绍,在对剩男剩女的调查中,七成以上的单身男女都说自己找不到对象的原因是社交圈窄,工作忙。基于这样的原因,机会对他们相当重要。
因此在资讯传递发达的今天,各种网络征婚交友渠道也成为了大家寻找对象的主流途径。现在找对象的“主力军”基本上是熟悉互联网的一代,他们在享受着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对网络充满了依赖。
在交友渠道多样化的今天,北京回龙观医院心理科副主任医师孙春云认为,在真诚的基础上,单身男女需要积极利用各种渠道,主动寻觅缘分,增加交友成功的机会。不过,专家同时强调,在交友过程中,需要提高对海量信息进行筛选的能力,没有选择很痛苦,选择太多也会很焦虑,很多人都会觉得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取舍,不少人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一成多人认可“无爱婚姻”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这一由来已久的法则似乎正在受到挑战。本次调查显示,已婚人群对于“出轨”问题,却是最想得开的,而且14%已婚人群认为爱情与婚姻无关。
对这种态度,王建一和孙春云都表示极为不赞同。王建一表示,“无爱婚姻不如没有婚姻”,因为婚姻之初必须有爱情才是端正的婚姻爱情观。
孙春云则认为,婚姻是爱情和责任的平衡,没有爱情很难走入婚姻,没有责任婚姻很难持久。
此外,调查中,在出轨问题方面,女性更不能接受精神出轨,男性更不能接受身体出轨。王建一分析,男人的归属感和认定感更强,女性的安全感更强,因此才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一旦遭遇出轨,孙春云认为从心理学的视角看,出轨是夫妻关系出现问题的一种表现,而不仅仅是出轨一方的问题。建议夫妻双方要认清对婚姻关系的态度,如果想要继续的话,双方需要坦诚沟通,发现、面对和解决问题。但是,出轨多会带来信任危机,即使想言归于好,仍需要时间,更需要精心经营。
龚海燕建议,一旦遇到“出轨”,首先要弄清楚是否真的出轨了,而不要无辜猜疑,要知道夫妻间的信任非常重要。如果证实有外遇,要了解清楚谁主动谁在先,目前的状态怎样,是否可以挽回。假设你确定他真的有外遇,不能容忍,决意离婚,需要做好财产分割的材料准备,儿女抚养权分配的心理准备,并对离婚后如何维持一种健康向上的生活模式有个大致的规划。收集好对方过错的确凿证据,做好充分的材料准备和心理准备,聘请专业律师向对方提出离婚诉讼并速战速决,是龚海燕给那些因为配偶恶性出轨而决意离婚的朋友的一点忠告。离婚应该是一场攻坚战、阵地战,不要辗转迂回、拖长战线,更不要忸忸怩怩、心存幻想,打成一场拖泥带水的游击战。那样只会给自己甚至孩子的心灵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专家特别指出,如果决定离婚,应该与孩子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情绪安抚,以免对孩子的情感造成严重的伤害。
情感小迷惑你问我来答
问题1
根据调查,对于年龄差距,男女在择偶年龄的选择上非常匹配:男性可以接受比自己小7岁至大3岁的女性,女性则可以接受比自己小3岁至大7岁的男性。您认为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到底是不是问题?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EAP签约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建一:男性趋向于保护弱小,因此择偶对象的年龄越小,责任感越重,因此趋向于找比自己小的。女人天生比男人更脆弱、更需要保护和安全感,因此倾向于找比自己大的是出于一种自然的本能。
另外深受“女大三抱金砖”传统观念的影响,因此三岁似乎成了男人女人可以接受的比自己大或小的年龄底线。
其实现代社会对于男女年龄的尺度已经放宽,我认为,年龄差距并不会影响婚姻,成为婚姻的阻碍,但婚姻家庭生活中,还是倡导应该有真实的感情做基础,如果只是以一种占有、或三妻四妾的心态去对待感情,我想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任。
问题2
调查中还发现,年龄越大和收入越高的男性越希望找比自身年龄小更多的女性。您如何看待有钱男人、“老男人”更爱“小姑娘”的现象?
两性情感专家、世纪佳缘创始人龚海燕:我也和很多男性交流过,他们解释上述现象大抵有如下原因:
1)不希望对方过于复杂,年龄意味着经历,甚至是感情的经历;
2)考虑到将来的生育,觉得妻子年轻一点,对孩子更好些;
3)年轻漂亮的女孩,带出去也比较容易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但我认为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这些老男人刚毕业刚工作、情窦初开之时,追求女性的过程中,因为没有经济基础,会遭遇到不少拒绝和打击。他们心灵上是有创伤的,现实的社会让这些最渴望爱情的人只能以事业为重让爱情靠边,而一旦自己事业有成,可能年龄也不会太小了,这时候就轮到他们去挑选甚至“报复”女性了。有些人对女性会非常的挑剔,年龄要比自己小一大截,相貌还要万里挑一,愈是成功,愈是挑剔。因为他认为自己也有了挑选的资本了。
问题3
不少人有疑惑:自身条件不错,为什么被剩下了?您觉得是为什么?
两性情感专家、世纪佳缘创始人龚海燕:中国正处于一个城市化的进程中,很多年轻人在都市里就是一个异地人,传统的亲友介绍的渠道不复存在,现代人又非常尊重别人的隐私,往往同事朋友也不便过问。所以,都市白领面临的问题就是没有人可以帮你,你必须靠自己去找到一个相知相恋的伴侣。但每个人的圈子都很小,选择不多。同时年轻人也没有多少时间,大城市压力很大,为了事业或学业忙忙碌碌,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终身给耽误了。
而现代人追求生活品质,看重感情质量,宁可单身也不愿意凑合的心态也导致了一些人迟迟找不到另一半。此外,对自己的要求不明朗,不了解自己也是一个原因。只知道要找个合适的,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也是导致被剩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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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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