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丰源打开“港生”大门
2012年02月16日 20:40:03来源:
在香港生孩子,孩子就能拿到香港户口,法律的依据来源于2001年7月的“庄丰源案”。
庄丰源小朋友,1997年9月在香港出生,父母都是内地人,拿双城证赴港探亲期间生下了他,一直由拥有香港居留权的祖父照顾。当时香港政府入境处根据《入境条例》,“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若要成为永久性居民,则在其出生时或以后任何时间,其父母的任何一方必须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权”为由,要将庄丰源遣返回内地。对此,庄丰源的祖父提起了诉讼。根据《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可判定为香港永久性居民”,2001年,香港高等法院和香港终审法院相继裁定庄丰源胜诉,不论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在香港出生的中国籍子女都享有居港权。此案例为内地孕妇在香港生子打开了大门。
当时为了确定庄丰源小朋友是否可以享有香港人身份和福利,终审法院特地审查了在港出生但父母均非香港居民的内地儿童数量。当时的统计数字显示,香港回归后43个月的有关出生人数为1991人,因此负责此案的所有法官一致认为,这个数字不足以对社会及人口有任何重大影响,从而确立了庄丰源的港人身份。
因为香港适用的是判例法,故而此案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香港的法官们没有想到,“庄丰源案”的判决结果,很快掀起了一股“内孕港生”的热潮。
标签: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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