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后,香港特区政府及教育工作者联会资助400多万元用于在四川绵阳建立紫荆民族中学。但据香港发展局支援四川重建小组组长麦齐光证实,紫荆民族中学已被拆毁,以便腾出地方作为建造一个豪华式商住综合工程之用。香港特区政府现正考虑向当地追回所捐的200万元(5月21日中国网)。
一石激起千层浪,香港特区政府的表现引起诸多议论。许多网友表示不理解,这捐出去的钱,犹如泼出去的水,还能要得回来吗?对于才建立运转一年的学校就遭拆为豪宅挪地,除了钱财的浪费,更有网友表达了对当地学子的同情,新浪微博用户@秉颜先生:同志们,只有教育强了我们国家才能强啊。学生多为阿坝州灾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请问,这所中学被拆除了,那这些孩子会不会要走很远去上学?教育为本啊,我真心的为孩子们流泪了。孩子们,你们苦了。是呀,对于特区政府来说,可以理直气壮的向当地政府追索捐款,但由此损失的社会财富却是无能挽回,由此带来的孩子上学不便等诸多问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可以想象得出,当地学子接受了两次打击,一次是地震,一次政震,相应的是导致民族中学倒了两次,一次是被地震震倒了,一次是被地方政府推倒了。
但是,当前许多网友无意过多探讨拆迁的狂热与政府部门的愚蠢,因为对此早已麻木,而是从香港特区政府所为中受到启示,如何监督我们所捐赠的财物。当发现捐赠没有如约有效使用,可否依法定途径索回?
2003年,广东的龙辉先生准备在西藏捐建一座小学,由于担心捐赠的钱挪作他用,故此在捐赠的协议当中作了详细的规定,并把协议进行了公证,由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此环境下,捐赠的学校如约建成,资金得到了有效利用。这可能是中国第一例用法律的形式来保证资金用途,并追究违约责任的捐赠,而后就鲜有类似作法,几年后,慈善团体内部问题不断暴露,如郭美美名动一时。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捐赠方缺少龙辉先生的契约意识也为慈善业的腐败开了方便之门。
事实上,长久以来,社会呼吁要发扬爱心捐钱捐物,然而,却很少有对捐赠的成效做出硬性规定或者违约应有的惩罚,因为这与中国的传统似乎不太相合。然而,对捐赠的东西用于何处、要达到何种状态,捐赠人心中一般都只有一个朦胧的设想,因为这从来就没有过制度的保障。
从制度上保障捐赠人的目的实现,应是慈善捐赠的接下来应该努力的目标,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当前大环境下,把慈善进行下去。如果捐赠不能实现捐赠者的预定目标,则以法律的手段进行追索原来的捐赠,并可法律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让慈善走上健康的发展之路,廓清慈善身上的所有寄生物。
媒体人杨涛称,《凤凰周刊》2010年第20期曾报道过,记者在四川汶川县威州镇万村村民的统建房里看到,一些居民的客厅和厨房屋顶出现渗水泡的情形,一户村民的屋顶出现了细铁丝宽的裂缝。而在彭州市、在北川县、在青川,豆腐渣工程比比皆是,触目惊心。人们不是不愿意问责,而是根本没有权利也没有任何途径来过问。
所以,为了避免类似四川震后的慈善款使用效果的悲剧再现,就有必要完善捐赠的追回制度,以制度的力量纯洁慈善,健康慈善。这才是香港特区政府追问紫荆民族中学之拆带给中国民间社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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