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老汉被一辆大货车碰倒摔在地上,大货车司机加速逃走了。就在摩托车驾驶员从地上爬起准备扶起倒地的老汉时,一辆随后行驶而来的大巴车避让不及,将倒地的老汉当场轧死。近日,警方在一名热心车主的帮助下将肇事逃逸的司机抓获归案。
10月6日凌晨2点多,家住南京江北的邵老汉坐着朋友吕某驾驶的摩托车回家。当车子行驶到104国道时,一辆大货车强行超车,将摩托车碰倒,邵老汉和吕某都重重摔倒在地。驾驶员吕某受了伤,邵老汉也受伤不轻。可肇事的大货车司机竟然不停车救人直接加速逃走了。
大约过了1分钟左右,吕某忍痛从地上爬起,正准备扶起仍然倒在地上的邵老汉。不料,这时一辆行驶而来的大巴车避让不及,从倒地的老汉身上碾轧过去,致人死亡。大巴车司机吓得不轻,赶紧报警。他说当时天黑路面昏暗,自己正常行驶根本没有看到倒在地上的老汉。究竟是什么车子将老汉撞倒在地?大巴车司机表示自己没有看到,而摩托车司机吕某也称当时天色已晚且事发突然,自己没有看清。
交警部门随后调取了当时附近路面的监控录像,对所有路过的重型车辆进行记录。其后,有一辆蓝色大货车司机联系警方表示,自己当时路过,目击了事件的全过程。肇事的是一辆红色大货车,他还记下了这辆车的车牌号。最近,警方根据这一关键线索将红色大货车司机李某抓获。不过李某只承认自己事发时确实路过现场,但根本不承认自己撞了人。民警随后进一步调取监控发现,当时李某驾驶的红色大货车上还坐了一个人。经了解,此人是当时随车押送货物的货主。民警找到这位货主,他证实当时李某驾车因为速度太快,在超摩托车时避让不及,差点撞到路边的护栏上。他还听见货车和摩托车撞击产生的碰撞声。在证据面前,李某随后只得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而不慎碾轧到老汉的大巴车司机也因疏于观察,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前一辆车将人撞倒逃逸,后一辆车不慎碾轧到人,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时有发生,后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记者就此采访法律界人士获悉,因当事人逃逸造成交通事故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