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在上海购买新能源车,在获得地方补贴的同时,还将有专用牌照。昨天下午,《上海市鼓励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实施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本市财政对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牌照额度支持,鼓励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和整车租赁两种形式。直接购买: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照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整车租赁: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照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性质”为“租赁”。
对汽车生产企业,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助3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补助4万元/辆。对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补助。对汽车生产企业,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给予300元的补助。
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私人用户,凭上海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件(不含临时居住证)、购车发票、市经济信息化委开具的确认凭证等额度审查所需材料,向设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点的额度审查部门申请专用牌照额度。对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不予办理退牌业务,且办理辖区外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失窃业务的,不予发放额度更新凭证。
以上汽最新上市的荣威E50为例,动力电池容量为18千瓦时,目前售价23.49万元。如果现在购买E50,首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每千瓦时补贴3000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5.4万元;加上上海财政再补贴4万元,消费者购买E50实际只需要支付14.09万元。算上免费的专用牌照,私人购买新能源车的门槛大大降低。
据悉,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明年12月31日。2010年5月31日以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也都适用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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