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斑马线不避让行人被罚50元扣3分
南京交警昨在街头按新规执法捉了个“现行”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交规已正式实施,由于多项处罚力度空前,使得驾车人更加谨慎小心,特别是经过十字路口时,能慢则慢,如果一不小心闯了个红灯或黄灯,就要记6分了。昨天下午,一名司机因为开车经过人行横道没有避让行人,被处罚50元记3分,这也是南京查处的首起此类违法行为。
昨天下午2点半,记者跟随六大队交警来到了位于热河南路的渡江纪念碑附近,该处的四个环形出口,都没有设置信号灯,但是有人行横道线。此时,路一边的绿化带已经有两名行人在等待,对面也有两位行人站在马路中间准备过马路。这时,一辆南京牌照的“起亚”轿车从中山北路驶入热河南路,看到准备过斑马线的行人后,该车没有减速或是停下,而是打了把方向,试图加速通过,结果刚越过斑马线就被交警拦了下来。“同志,你看我安全带系的好好的,也没打电话什么的,怎么拦我车啊?”司机纳闷不已,不住向交警强调自己没有违法行为。“像这种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你该怎么通过啊?”听到交警这番话,司机这才恍然大悟,连忙表示,知道新规元旦起实施,可真没注意到这项。随后,交警参照新规,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这一条,对司机处罚50元,记3分。这名司机也成了因斑马线不避让行人,南京的被记3分第一人。随后的半个小时里,又相继有4名司机被查,而他们异口同声称,不知道有这条规定。
那么怎样才算是避让行人呢?“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如果出现行人,那么驾车人首先要做的就是减速,如果行人动了,准备过马路了,这个时候就要踩刹车,让行人先过。”六大队人士提醒,其实不仅仅是斑马线,在通过路口时,不管是否有信号灯,都要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路口。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按照新规,除了罚款外,还要一次性记12分。可是,有些驾车人却没有想到,使用过期的临牌也在此范围内。昨天下午3点左右,一辆尚未上牌的白色宝马轿车经过中山北路路口,被执勤的交警拦下。“我们当时看到临牌是摆放在车内工作台上的,并没有粘贴在前挡风玻璃上。”交警告诉记者,可他们拦下检查后发现,临牌已经过期了。“原来这张临牌是2012年12月23日到期,可现在已经是2013年1月3日了。”随后,车主赶忙向交警解释,这辆车是去年11月份买的,因为想等个中意的号段,所以就想再撑几天去拍牌照。当然,这样的理由根本就说不通,最终,交警对车主罚款200元并记12分。
交警也再次提醒,从2011年1月1日起,机动车临时号牌的安装方式由“放置”调整为“粘贴”,并且有两张,一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另一张粘贴在车内后窗玻璃左下角。
这些“冷门”新规你也要记得
1、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记12分。
2、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记12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记6分。
4、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记6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记3分。
6、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记3分。
7、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
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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