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近日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外的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期末考试中违纪考生名单。除学生的姓名、性别、籍贯、学号、所在班级等信息外,还包括考生违纪作弊以及处理的情况,涉及学生近50人。这一事件引起网友争议。“有点狠吧。”有网友表示,“违纪肯定要受处罚,但不至于这样没有‘人情味’”。
无独有偶,此前河南省招办曾公开表示要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作弊学生列入“黑名单”在网上进行公布。这一表态最终是否执行我们不得而知,但已引来不同意见。支持者认为,只有加大作弊“成本” ,才能有效威慑作弊者;也有人认为,公布作弊者信息有侵犯学生隐私的嫌疑,需要慎重。
考试诚信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为防范考生作弊,从老师、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到一些社会招聘的主考单位,可谓苦心孤诣。刚刚举行的201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行“多题多卷”,防范大规模考试作弊;一年一度的“国考”当中,自2008年开始,国家公务员局对中央机关和地方公务员招考中的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信息进行汇总,建立“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2013年度考试则加大诚信限制力度,规定对公示和备案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约束措施。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2012年起,在高考中作弊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1至3年,大学生参与作弊将被开除;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教育部要求用于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必须含有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可见,“作弊学生不仅被计入诚信档案无缘大学”这一规定有据可循。那么,将作弊考生名公布的做法是否妥当呢?新华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中国社科院助理研究员陈秋霖认为,“应该让作弊者接受相应的处罚,让作弊者体会到作弊的收益不如可能付出的代价,但也要给作弊者留有改正的机会和空间。提高作弊成本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非要通过‘示众游街’。”
长期在教育一线工作的北京某高中教师尤琪琪也认为,加大对作弊考生的处罚力度实际上等于保护了诚信的学生,能够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但是对外公布他们名单的话,会不会对他们以后的前途造成影响呢?有关部门应该仔细考虑。”
“公布作弊名单的做法乍看是作弊惩处方式是否恰当,实则是如何进行诚信教育的问题,”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学习科学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赵雨林表示,处罚是一个方面,让学生从小形成诚信不作弊的行为习惯更为重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除需要严格信用制度和管理,为打造信用文化和社会奠定基础外,还应有“信用恢复”办法,给那些从信用破坏中感受到后果并汲取教训的人们以改过的机会。
从长远角度讲,陈秋霖还认为,孩子们的错更多是大人导致的。有的家长虽然不允许自己的孩子有作弊行为,但是生活中不经意就有些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影响到学生。有的学校本身就在做假。“所以,杜绝作弊行为,加强诚信教育,还需要成人们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让诚信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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