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记者胡笑红与农夫山泉媒介部工作人员短信沟通截图。
陷入“标准门”的农夫山泉现在又被告上了法庭。记者昨天获悉,15日,广州消费者以“农夫山泉在广州销售的产品不执行广州地方标准”为由起诉农夫山泉;同一天,被农夫山泉指控“幕后黑手”的华润怡宝也将农夫山泉告上法庭。
□事件进展
穗消费者质疑农夫山泉用浙标
据《法制日报》4月15日报道,针对近日媒体披露的广东水源地生产的农夫山泉却执行浙江省的地方标准、而浙江标准明显低于广东标准一事,广州消费者杨先生将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和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起诉至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以被告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饮用水为由,要求退款并按食品安全法进行十倍赔偿。越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本报记者昨天联系到杨先生本人,他给记者发来了诉状文件。诉状中称,他本人近日购买了12瓶农夫山泉瓶装饮用天然水,该产品标签写有“产品标准号:DB33/383”。经查,该标准为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的产品标准。而卫生部2011年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所在地是广东,应按照广东省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净水》(DB44/116-2000)生产。
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本来期待企业能给个说法,但看了农夫山泉的几次声明后,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在广东生产和销售的饮用水却依据浙江标准,为什么浙江标准中的5项指标比自来水标准还低却依然能够继续施行,希望通过诉讼得到一个明确的解释。
“农夫山泉说产品的质量没有问题,但是质量只有通过检测才能知道。作为消费者,我们不可能每次买一瓶水都要去检测,所以生产标准很重要。根据国家的法律,企业连包装标签写得不规范都要改正,标准不对为什么反倒不改了?我希望搞清楚。”杨先生说。
华润怡宝起诉农夫山泉
针对农夫山泉连续指责华润怡宝是最近系列风波的“幕后推手”一事,华润怡宝昨天下午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已将农夫山泉告上法庭,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已于4月15日正式受理此案。
该声明指出,“农夫山泉接连声称最近被媒体披露的自身产品问题的报道为华润怡宝蓄意策划,并称华润怡宝利用民众对食品安全和环境的恐慌作为行销手段。上述言论不仅通过社会化媒体被大量转发,还被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及门户网站进行了连续报道,对华润怡宝的名誉、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华润怡宝据此认为农夫山泉已侵害其名誉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此前,农夫山泉曾于4月10日晚发布声明,称近期出现的针对农夫山泉的一系列负面报道(包括农夫山泉产品中现黑色不明物;农夫山泉在广东生产的产品不执行广东标准,却执行在有害物质限值方面比广东标准宽松的浙江标准等)是“蓄意策划的,隐藏在幕后的就是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
《京华时报》采访过程有证据
农夫山泉发声明指责本报未采访
农夫山泉连日来发声明攻击本报,昨晚,农夫山泉再发声明。
声明中称,其产品有全套106项检测指标和31项内控指标,其中31项内控指标是农夫山泉的核心技术,此次“被迫”公布。
不过,农夫山泉的声明仍回避其执行的标准是否低于国家标准等问题,同时指责本报“连一个电话采访,一个普通解释、辩白的权利都不给农夫山泉”。
恰恰相反的是,在整个报道过程中,农夫山泉一直不配合本报采访。本报记者曾于4月9日下午联系到农夫山泉媒介部工作人员吴超超,并按照其要求和提供的邮箱地址(详见上图)发去了采访提纲。当晚,本报记者又反复拨打吴超超电话,欲就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问题进行采访,但对方不再接听,记者发去的采访提纲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4月10日,本报刊发《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后,当天17时30分,农夫山泉吴超超给本报记者发来短信,称有声明要发给本报(详见上图)。4月11日,本报记者还与吴超超进行过联系。
本报连续与农夫山泉主动联系,但都未得到回应。农夫山泉不寻找自身问题,也不与本报沟通,却将莫须有的“不采访”罪名强加于本报,实在让人费解。
□媒体报道摘编
新华社
企业理应执行最严标准
负责任的企业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行业的标准,甚至是最为严格的那个标准,同时按规定在产品包装上标明。如果“农夫山泉”产品质量可靠,就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国家标准。弃国家标准不用,却用比国家标准更为宽松的地方标准,难免引来公众批评。
近年来,“农夫山泉”产品质量几次引起消费者质疑,无不反映出企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短板。对此,企业应当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公众的每一次质疑,都是对企业的一种要求。正确对待这种要求,就能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对食品行业众多企业而言,顺应公众关切,加大信息透明度,为消费者监督提供更多便利,才能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据新华社4月16日电
《证券日报》
近九成网友称不再喝
在农夫山泉质量门愈演愈烈之际,东方财富网4月15日就此话题展开网络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截止到13:20,共有8409名网友参与调查,其中69%网友相信农夫山泉标准低于自来水标准;仅8.3%网友站在农夫山泉一边,认为农夫山泉标准不会低于自来水标准;其余22.7%网友表示说不清。而在被问及以后会否继续饮用农夫山泉时,有高达86.9%网友果断表示不会再饮用;仅13.1%网友表示还会继续饮用。
事实上,老百姓在理性消费方面变得越来越成熟,他们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企业想通过一些技巧或者混淆视听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已经变得不太可能,因此,作为一家大企业,应该具备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产品的态度。
针对农夫山泉近日的表现,营销专家肖竹青对记者表示,在食品安全方面犯错误的成本将越来越高,企业如果不好好处理,对企业带来的伤害可能是致命的。农夫山泉在被媒体曝出问题后,公司两次回应均没有太大的意义,企业在转移视线,回避问题,这不是一家大企业应该有的态度。这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动摇消费者对其的好感,农夫山泉应该把心思放在产品方面,想办法去挽回消费者的信心,而非回避问题。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一家生产水的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应该是国家标准,而非企业自己定的标准或地方标准,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水的企业,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对其进行查处。据《证券日报》4月16日报道
中国经济网
人家说A,你去讲B
15日上午,农夫山泉通过官方微博就“瓶装水执行标准不如自来水”等问题三复媒体质疑。对此回应,多数网友质疑农夫山泉存刻意回避之嫌。
“twothree23”回复称,“看了这个才真正感觉农夫山泉有问题了,人家说A你去讲B,一定有问题。”
实名微博“邵明波”评论称,“农夫山泉,你说清楚你执行的是什么标准就行了。
你以为消费者都是傻子啊?”
“国产面霸霸”评论称,“既然那五项指标的检验都这么合格,干吗没信心列入自己的标准?任何企业的产品都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而不是去迁就同行业内的其他企业……由此我只能认为,如果不是京华时报的报道,可能贵公司永远不会去检验那五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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