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一直是我国土地发展面临的难题。基于这样的矛盾,我国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出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部分耕地就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国家划定的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因此也被百姓称为“吃饭田”、“保命田”。但最近记者调查发现,在江苏靖江,就是这样的“吃饭田”,“保命田”却被马桥镇政府用来擅自兴建楼房,进行所谓的新农村建设。江苏靖江马桥镇为何敢打耕地的主意?
政府占地建楼房称是成熟建设用地遭村民否认
站在马桥镇徐周村的村口,农户张先生一副艳羡的神情。没能申请到徐周村农民集中居住点一期的房子,让包括他在内的不少马桥镇居民都觉得遗憾。作为江苏靖江最早推出的农民集中居住试点,徐周村的一期项目一直被认为是靖江新农村建设的招牌。
马桥镇镇长陈焕新:马桥镇的集中居住一期在靖江是个招牌,今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房子了,因为这个是我们靖江市省里的一个试点。
但就是这样一个招牌工程却问题重重。2009年8月,马桥镇徐周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一期工程开始施工建设。马桥镇政法委书记顾洪涛曾负责马桥镇农民集中居住项目的一期和二期工程建设,他向记者介绍,徐周村一期工程,所占的土地是成熟的建设用地。
顾洪涛:那个地块原来早就一块在那边的,
记者:当时就是一个?
顾洪涛:成熟地块。
记者:成熟地块是什么意思呢?
顾洪涛:就是建设用地。
记者:当时就是成熟的建设用地?
顾洪涛:对,所以当时启动就是从那边开始的。
但这一说法,遭到了徐周村村民的否认。
村民:我们都是种水稻的,都是好地啊,上半年水稻下半年稻子。从开始分地到今天都是这样的。
资料显示一期项目所占土地没有经过审批
2009年,徐周村的村民被要求与徐周村村委会签订一份《集中居住区土地流转协议》。其中提到徐周村的一期居住工程将利用到第二、三、四小组的承包土地,需要先行流转。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土地进行流转时不应改变土地用途。但在徐周村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这份协议中却写明,被收回的耕地将用于建设新农村的房屋。
根据村民们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失去土地的村民,每亩土地每年得到800元的补偿。这种结算方式被徐周村村委会称为“青苗费补助”。但实际上,青苗补偿费是国家在征用土地时,给予土地承包者或者土地使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
如果说是“流转”却改变了土地性质,说是征用,却没有任何保障措施,村民们搞不清楚,自己丢失的土地究竟是进行了流转还是征用?
村民:现在我们就弄不懂一个东西,就是我们的土地,这几年究竟是搞流转还是征用?
记者:你现在弄不懂的是,究竟是流转还是征用?
村民:流转的话,你不可以起房子,是有年限的,我们种田的不懂上面这些政策。你如果说是征用的话,你要保老保小。你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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