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设协调议事机构 45名城市治理公众委员“上岗”
2013年05月27日 13:27:27来源:
人民日报
南京市第一届城市治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4日举行。备受关注的是,83名委员中,有45名公众委员来自南京市、区政府部门之外的社会各界,人数在委员会中超过了半数。
按照今年3月正式实施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南京成立城市治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设立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编制城市综合治理战略、规划,并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城市治理工作。按照城市治理委员会《章程》,该委员会由公务委员和公众委员组成:公务委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2,由市长及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各区(县)长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众委员则不少于委员总数的1/2,由专家代表、市民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组成。
南京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公众委员的产生主要经过公开报名、分类摇号产生两个环节。3月初,南京市城管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公众委员的《推选公告》,共吸引146人报名参加。
据介绍,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主要通过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议事,参加每次会议的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2,其中公众委员不得少于参会人数的1/2,表决的事项必须经与会人员的2/3以上同意,且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委员总数1/2方能通过。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或者5名以上的公众委员可以联名提出拟审议事项。
南京明确公众委员任期三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公众委员可由所在街道、社区、业委会等单位推荐。
标签:南京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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