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24日)下午,南京市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发布信息称,今起,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对举报骗取经适房经查属实的举报人予以经济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20万,最低也有1千元。据悉,专门针对骗取经适房等腐败行为进行举报奖励,南京此举在全国来说也是率先的。
书记批示要严查“骗取经适房行为”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6月中旬,南京市纪委刚公布了“南京南站拆迁曝村干部千万腐败案,拆迁户骗房”的案件,在@钟山清风的微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同时,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也对此事做出专门批示。
“这一案件公布后,也有网友提出建议说要加强经适房的审计工作,但审计工作毕竟是‘从资料到资料’,”市纪委相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比如说,一市民在打报告申请时,他是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的,但在等待审批的这个过程中,可能他已买房买车了,那这时他就是不符合的,但前期资料上并不能显示,他依然能领取经适房,主管部门是很难掌握到这些信息的,而该市民的邻居等就比较了解情况,如果他们进行举报,主管部门再核查,就能发现问题。“骗取经适房,就是分了贫困群众的‘一杯羹’,这个行为是很恶劣的。”
举报骗取经适房被查实的最高奖励20万
记者了解到,举报奖励数额将根据规定,结合举报内容、查证事实、处理结果、挽回损失、社会影响和举报人在案件查处中的贡献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举报奖励具体发放标准为:按案件追缴、没收违纪违法金额,以及挽回、减少经济损失的千分之五以内掌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应奖励金额不足1千元的,按1千元奖励。
另外,举报虽未追缴或没收到违纪违法金额,但被举报人因被举报而查处,受到党政纪严重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或举报的问题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等情况,酌情给予奖励,金额一般在1千元到一万元。
市纪委公布了举报地址电话和网上邮箱等
市纪委表示,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原则上案件查处结束后即按规定办理。举报有功人员确因身体、地理等原因,本人不便前来领奖的,可委托他人或申请纪检监察机关派员送达约定地点。实施奖励严格按照举报有功人员的意愿办理。未经举报有功人员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公开或泄露其姓名、单位、电话等个人信息,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市纪委表示,该项奖励举报常年有效,并且还公布了举报地址和邮箱电话等。
举报地址:北京东路41号市纪委信访室(邮编:210008)。来访地址:北京东路37号-5,市政府大门口西侧100米,南京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举报电话:025-12388,举报邮箱:www.njjj.gov.cn——“纪委书记信箱”,“监察局长信箱”,“12388信访举报信箱”,或“信访举报在线接访”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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