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对中国特点“影子银行” 差异化监管风声渐起(网络配图)
一场“钱荒”,影子银行的问题被再次推到了风口浪尖。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晓蕾分析称,“钱荒”事件应被视为是已被警示了很久的“影子银行”规模过度膨胀风险的一次局部性爆发。
“影子银行”也再次与中国金融体系的安危紧密关联。一时间专家学者、监管当局各路人士,议论纷纭,望闻问切,把脉开药。
“影子银行”的中国内涵
“影子银行”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所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学概念,诞生于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根据FSB(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影子银行是由(部分或完全)在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实体及业务活动所构成的信用中介。
在美国,“影子银行”主要涉及由投资银行、特殊目的机构(SPV)、货币市场共同基金(MMMF)、结构化投资载体(SIV)、对冲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的资产支持证券(ABS)、担保债务凭证(CDO)、信用违约互换(CD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等金融衍生产品。
不同于金融衍生产品丰富的美国,中国金融市场“影子银行”所指对象不大相同。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认为,中国的“影子银行”包含两部分,一部分主要包括银行业内不受监管的证券化活动,以银信合作为主要代表,还包括委托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进行的“储蓄转投资”业务;另一部分为不受监管的民间金融,主要包括地下钱庄、民间借贷、典当行等。
但是之所以称之为“影子银行”,是因为此类业务将表内的信贷业务转移到表外,逃避了存贷监管要求,存在缺乏透明度、管理混乱、高杠杆率、高期限错配、高流动性错配和高风险错配等共同问题。
由于“影子银行”尚未正式纳入监管,其规模大小也缺少官方的具体统计数据。据统计,中国的“影子银行”规模大约为17万亿元左右,占正规银行体系的12%-13%,是GDP规模的三分之一。
在不少业内人士和经济学家看来,正是因为“影子银行”大行其道,信贷出表、高杠杆和借短投长期限错配显著地积累流动性风险,直接导致了本次的“钱荒”。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