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实名登记
2013年08月06日 10:30:18来源:
南京日报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8月30日前,我市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登记对象为2013届全国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实名制登记需提供材料包括: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或普通高校毕业生证书原件、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困难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困难证明。登记地点除在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另外江宁、浦口、六合、溧水和高淳区各设立1个登记点,方便未就业毕业生登记。
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对于实名制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将统一由市区、街(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确定专人负责提供就业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有就业意愿的,适时开展就业指导,及时提供单位用人信息;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记者肖姗实习生胡蕊通讯员李佳)
标签:南京|毕业生责任编辑: 吕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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