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姓名 | 交流任职时间 | 任职 | 调任前职务 | 籍贯 | 出生日期 |
1 | 李建中 | 2013年8月 | 安徽省公安厅厅长 |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等 | 河南陕县 | 1965年5月 |
2 | 王小洪 | 2013年8月 | 河南省公安厅厅长 |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 | 福建福州 | 1957年7月 |
3 | 王惠敏 | 2013年7月 | 福建省公安厅厅长 | 浙江省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 | 山东营南 | 1958年7月 |
4 | 李春生 | 2013年5月 | 广东省公安厅厅长 | 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等 | 河南郑州 | 1961年3月 |
5 | 白少康 | 2013年3月 | 上海市公安局局长 |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等 | 陕西西安 | 1962年5月 |
6 | 王大伟 | 2013年3月 | 辽宁省公安厅厅长 | 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等 | 黑龙江望奎 | 1964年4月 |
7 | 孙立成 | 2013年3月 | 贵州省公安厅厅长 | 公安部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部驻公安部监察局长 | 河北交河 | 1962年10月 |
8 | 王立科 | 2013年3月 |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 |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等 | 山东蓬莱 | 1964年12月 |
9 | 杜航伟 | 2012年9月 | 陕西省公安厅厅长 | 曾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等 | 河南灵宝 | 1962年4月 |
10 | 曾欣 | 2012年9月 | 湖北省公安厅厅长 | 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局长 | 湖南衡阳 | 1966年10月 |
11 | 徐珠宝 | 2012年8月 | 山东省公安厅厅长 | 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等 | 江苏镇江 | 1959年10月 |
12 | 刘杰 | 2012年7月 | 山西省公安厅厅长 | 山东省济南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 山东高青 | 1956年10月 |
13 | 马明 | 2012年7月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 吉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 辽宁辽中 | 1957年10月 |
14 | 黄关春 | 2012年7月 | 吉林省公安厅厅长 | 湖北省孝感市市委书记等 | 湖北鄂州 | 1959年2月 |
15 | 刘志强 | 2012年6月 | 青海省公安厅厅长 | 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 | 山东鄄城 | 1963年7月 |
16 | 李富林 | 2012年6月 | 海南省公安厅厅长 | 山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 山西灵丘 | 1960年1月 |
17 | 孙建国 | 2012年5月 | 湖南省公安厅厅长 | 曾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等 | 山东沾化 | 1955年1月 |
18 | 何挺 | 2012年3月 |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 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等 | 山东荣成 | 1962年2月 |
19 | 刘力伟 | 2011年11月 |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 | 湖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 | 湖南桃源 | 1955年10月 |
20 | 孙永波 | 2008年7月 | 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 | 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办公厅主任等 | 浙江诸暨 | 1956年10月 |
21 | 张越 | 2008年1月 | 河北省公安厅厅长 | 公安部二十六局(反邪教局)局长 | 山东广饶 | 1961年6月 |
注:上表按交流任职时间排序。截至2013年8月7日。 在全国31个省(区、市)现任公安厅局长中,除上述交流任职的21位及江西省公安厅长暂缺外,其余9位均为本地干部升任,分别是: 天津市公安局长武长顺(2003年2月任职)、甘肃省公安厅长罗笑虎(2009年3月任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安厅长朱昌杰(2009年9月任职)、北京市公安局长傅政华(2010年2月任职)、四川省公安厅长侍俊(2012年2月任职)、云南省公安厅长杨嘉武(2012年12月任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长高雄(2013年2月任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长王雁飞(2013年5月任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长刘江(2013年7月任职)。 |
8月2日,李建中被任命为安徽省公安厅厅长,此前他任河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这是今年以来第8位交流任职的省公安厅长。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国31个省市公安厅局长中,已有21位交流任职,占总数近七成,其中,有8人是从公安部“空降”,13人为异地调任。在异地调任的13人中,有5位由市级公安局长或市领导转任省厅级干部。
2012年,时任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曾指出,根据中央要求,逐步实现全国的公安厅局长一般都由异地交流干部担任。今年7月3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与新任交流任职的公安厅局长进行集体谈话时指出,对省区市公安厅局长实行跨省交流任职,是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安厅局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他强调,面对各种诱惑,要把好理智关、情感观、廉政关,不受金钱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为权力所累,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顶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今年已有8人交流任职 3人“空降”5人异地调任
今年以来,已经有11位公安厅局长到位上岗,包括江苏、上海、辽宁、贵州、广东、福建、河南、安徽、西藏、宁夏、广西等11省区市。其中,西藏公安厅长刘江、宁夏公安厅长王雁飞和广西公安厅长高雄任前为本地干部,其余8人都属交流任职。
交流任职的8人中,有3人为公安部“空降”。3月,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白少康调任上海市公安局长。同样在3月,公安部纪委常务副书记孙立成调任贵州省公安厅长。5月,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李春生调任广东公安厅长。其余5人均为异地调任。
5年来已21省份交流任职 5人由市转任省厅
据统计,从2008年开始,全国31个省份的现任公安厅局长中,已有21位属于交流任职,其中8位是公安部“空降”,13位是异地调任。
从公安部“空降”任职的共有8个省区市,分别是广东、上海、河北、湖北、贵州、陕西、青海、黑龙江,这些厅局长一般由公安部正局级单位调任地方。
异地调任的省份有13个,分别是河南、福建、江苏、山东、吉林、山西、辽宁、海南、湖南、浙江、内蒙古、重庆、安徽。其中,有5位由市级公安局长或市领导转任省厅级干部,分别是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长王小洪调任河南省公安厅长、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长王惠敏调任福建省公安厅长、山东省济南市政法委书记刘杰调任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徐珠宝调任山东省公安厅长,这4位调任前所在城市均为副省级城市,另一位为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黄关春调任吉林省公安厅长,黄关春曾任副省级城市武汉市的公安局长。
异地交流任职逐渐从地县级扩大到省级
据了解,从上世纪90年代起,县、市级公安局已经开始逐步交流任职,后逐渐扩大到省级。1999年4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文件要求加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交流的力度。规定省级以下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原则上在同一地区、同级班子里任职满10年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
此后,2002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其中,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尹深、唐述权)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