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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秦火火”“立二拆四”面对面:我真的知道错了
2013年08月22日 07:40:24来源: 新华网 史竞男、邹伟

  “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红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日前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他们为何要在网上造谣传谣、故意歪曲事实?这背后有多少利益关联?一些网络热点“假新闻”是如何炮制的?21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内,“秦火火”、“立二拆四”二人接受了媒体采访。

  “在钢丝绳上跳舞”沉迷网络求快感

  记者:为什么要在网上进行炒作?

  “秦火火”:我在网上叫这个名字,就是想火一把。从2011年到2013年,我一共有12个微博账户,都是在“秦火火”这个名字前加上“中国”“华夏”“炎黄”等词语,共计有11万多粉丝。我的理念就是要制造社会热点话题,引起大家对我的注意,通过快速增加人气,让自己的微博成为一个平台。

  “立二拆四”:我大学本科毕业后进入一家国企担任助理工程师,企业倒闭后我失业了,就到北京来闯荡,沉迷于网络。有一天我发现互联网上可以创造很多热点事件、话题,这些一旦被关注就会有价值,会有企业愿意投钱、有个人愿意炒作,所以我很早进入这个行业,从某种意义上我也是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我刚进到这一行业,包括制造“天仙妹妹”“最美清洁工”“最美售楼小姐”等热点话题,内心也渴望做“正能量”的事情,但随着网民欣赏口味“越来越重”,我在这条路上也越走越远,把“炫富”等纯粹为博眼球而失去社会责任感的策划放到网上,引发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我感到自己在一步步走向不归路。

  记者:你们都采用了什么方式进行炒作?能举例说明吗?

  “秦火火”:我是2011年3月开始用微博的,名叫“中国秦火火”,当时还穿着印有“我是中国秦火火,请大家关注我的新浪微博”的白T恤,在地铁里求粉丝。我在网络上的个性比现实中要极端,大概每小时发一条微博,内容和现实有距离,比现实更负面。比如我偶然看到一张雷锋穿大衣的照片,就自己算了一下,把价格夸大到90块钱,发微博说:“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皮夹克、毛料裤、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而当时雷锋一个月才6块钱。”

  “立二拆四”:2006年9月,我策划了“别针换别墅”的事情,那时候我在“北漂”,身无分文,很想做点事情,就策划了一个女孩用一个曲别针一步步换到了别墅这件事,想做成可持续行为创意秀。我知道一开始网民肯定不会关注,就做了假--在别针交换第三步,换到了手机。从价值为零变成价值数百,这样就有了新闻性。我是怎样造假的呢?当时在马路边,我请了一位外国女性,给她一部手机说我们要拍网络剧,需要配合,对方很乐意帮忙,就象征性地摆了一个动作。于是就有了“老外递手机”的照片,继而引起网民的关注,这个策划就可以一步步做下去了。

  记者:网友送你们外号“谣翻中国”,对此你们有什么感受?

  “秦火火”:这个外号让我感到会有麻烦。那么多粉丝的追逐,让我有一种在钢丝绳上跳舞的感觉,但我知道稍有不慎就会摔下去,而且会摔得很惨。

  “立二拆四”:我变成了别人口中的“坏人”“骗子”,世界观发生了扭曲,之后我变本加厉策划了许多虚假新闻,在看到传统媒体跟进报道的时候,我甚至会有快感。现在我意识到我错了,本来我能做一个积极阳光的行业倡导者,却一步步变成了扰乱网络秩序的始作俑者。

  “先赚名,再赚钱”颠倒黑白为名利

  记者:开办尔玛公司的经营情况怎样?

  “立二拆四”:2006年9月我成立了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最多的时候仅北京公司就有50人,分视频部、文案部、媒介部、电子商务部还有客户部五大部门。公司炒作的网络事件,2006年有“别针换别墅”,2007年有“最美清洁工”,2008年有“封杀王老吉”等等。好的时候公司有近千万元的营业收入。

  “秦火火”:2010年7月23日我进入尔玛公司,法人代表就是“立二拆四”,他是老板,我是员工。公司主要是进行网络品牌炒作,以负面的居多,炒作理念是“三情”,即情绪、情感、情欲,以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来吸引眼球。

  记者:“吸引眼球”目的是什么?

  “立二拆四”:想挣钱,先把自己炒红了,就会有企业来找我,这样我就可以赚企业的钱,所以是“先赚名,再赚钱”。刚到北京的时候我居无定所住地下室,很想获得别人的认可、社会的认可。我曾一度自豪地认为自己很有天赋,但是走上这条路,我忘了一个基本的道理,诚信是最重要的,我在金钱和真相面前选择了前者。

  “钻法律空子”失算网络非法外之地

  记者:你们对自己的这些行为有什么认识?

  “立二拆四”:我做的事情是利用互联网制造虚假新闻,扰乱了网络秩序,也会让网络上人与人之间失去信任。我认识到自己犯了很大错误。

  “秦火火”:我的行为会造成以下危害,一是侵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名誉权,让他们的公众形象大打折扣;二是违背了道德和法律的要求,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三是违背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与真善美的社会主流价值观相冲突。

  记者:你们既然这样认为,为什么还继续造谣传谣?

  “立二拆四”:我内心还是有困惑的,对制造虚假新闻,我之前问过律师,说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一点让我继续肆无忌惮。我之前认为互联网是一个虚假的社会,说话不用负责任,现在意识到网络社会也是一个真实的社会。之前我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网民,没有法律约束我去策划新闻,但我现在知道了,无论是普通的网民,还是有一定能力的网络推手,每一个人上网都要有份责任,这个责任首先就是诚信。我渴望在回归社会的时候,能挺直腰板,做一个诚实的人,从事一种阳光的行业。也希望通过我,让更多网民意识到不要轻信谣言,也不要制造传播谣言。(记者史竞男、邹伟)

标签:秦火火|造谣责任编辑: 吕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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