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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农民负担由“七十二变”到归零的历史变革
2018年06月08日 09:41:5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1994年8月1日在徐楼村采访陈重申案。 刘国章 摄

  绵延数千年、似乎永久天经地义的农业税赋,在改革开放40年中的2006年全面停止征收!

  这是共和国国力逐步增强的展现,闪烁着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光辉。

  它既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政策不断调适的结果,也包含着城乡二元结构下特定时段农民的付出,以及城乡协调发展和还农民公民权利的需要。

  作为一名长期跑农村报道的新华社记者,曾亲历其中苦辣酸甜,每每念及感慨万端。

  “猪头税”“人头税”“田亩税”

  1996年7月26日晨,我习惯地打开收音机,收听河南人民广播电台的早间新闻。一条《禹州市苌庄乡按人头征收“猪头税”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消息吸引了我,于是立即打电话给新闻报道的记者冯肖楠了解情况。

  三天后,河南台又播一篇跟踪报道,说问题已于27日得到解决云云,于是便未再把那新闻放在心上。可是30日早晨6点钟,冯肖楠给我打电话:电台播了那条“问题解决了”的稿子后,又接到群众反映,说问题根本没有解决,我们打算再去采访,你去不去。

  我没有犹豫,让爱人煮了包方便面吃,就与他们一块上路了。

  车子跑了近两个小时,来到苌庄乡境。这里是半山区,通往苌庄村的路坑坑洼洼,非水即泥。村子很穷,路边的房子破破烂烂,很少见到漂亮一点的砖瓦房。

  车子停下。听到我们采访“猪头税”的事,村民们围上,气愤异常,七嘴八舌,都说是按人头收的,每口人11块(元,下同)钱。不管养不养猪,都缴这个数。

  一个外村农民也围过来,说他也属于苌庄乡,他们村里的“猪头税”收得更紧。那天是用高音喇叭喊的,叫一天缴齐。没钱缴麦子,没新麦拿陈麦,一口人14斤。麦子当时是8毛多钱一斤,加起来也是10多块钱。谁不缴抓谁。

  一个叫刘群昌的农民更生气。他说他在按人头缴“猪头税”之前,已经缴过“猪头税”啦,是在卖猪的时候缴的,“但是这次还叫我再缴33块,因为我家3口人。”

  正好村里来了一个收猪的老头,我问他,你收猪的时候是不是收“猪头税”呀?他说,收哇,一头猪40块钱的税。税票我都随身带着哩。

  听了他的话我又想:卖猪时缴一次,按人头平均摊一次,那杀猪的还缴不缴税了?问农民,农民说,会不让他缴?不信你问问屠宰户去。

  听说附近的玩北村有杀猪的,我们当即赶去。问屠宰户刘国义缴不缴“猪头税”,刘国义说,怎么不缴呀,税务所的人先是来查猪头,一头40块,不管大头小头。除了“猪头税”还有检疫费呀什么的,杂七杂八,加起来一头合70块钱。后来税务所的人嫌查猪头麻烦,就改为定缴,一个月包多少头,不杀也得缴。给我定的是一个月12头猪,480块钱。

  另一个屠户张建敏说,这个地方天高皇帝远,乱弄没人管。每天收税费的,来了一茬又一茬,收完钱还想让你请客。有一次收我的检疫费,示意让我请客,我不请,他们就把我抓走,打了一顿,还罚了650块。

  一头猪征收三道屠宰税,尤其把它变成按人口分摊的“人头税”(外地还有按农户承包责任田分摊的,人称“田亩税”)压到农民头上,明显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大大加重了农民负担。我就此先后写了两篇消息配两篇短评,《经济参考报》均头版头条刊发,新华社通稿选用播发,十几家省级以上报纸转发,人民日报刊登相关评论,《南方周末》刊发原创漫画,中央电视台口播短评;新华社新闻研究所评稿例会予以“特别赞扬”,《新闻业务》评稿文章称之为“一组揭露和评说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深度报道”,“它不只是单纯地报道某地发生的这件事,而且给全国其他地方给农民加重负担者敲响了警钟”。

  这组报道之后,“猪头税”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多征的钱退给了农民。几个月后的1996年12月30日,中央下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定》(1997年4月1日各大报公开发表),该“决定”的第一条说:“……屠宰税必须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指标,不得按人头、田亩平摊”。

  农民负担的“七十二变”

  我跑农村的总体感觉: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2002年较大面积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间,是农民负担愈来愈多、愈来愈重的时期。

  农村由人民公社体制转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迅速解决温饱问题,多余农副产品的出售也换来些许现金收入。这给人一种感觉:农民富了,可由农民出钱办一些乡村的事情了。于是,除农业税外有了“三提五统”——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提取;农村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等费用的统筹。

  严重的问题是,除了这些有名目的收取外,五花八门的搭车收费多如牛毛。农民把国家征收的农业税称为头税,把提留统筹称为二税,把摊派、罚款和干部贪占花费称为三税。普遍的情况是“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我的《警惕农民负担的“七十二变”》短评说:《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有七十二般变化。他的“七十二变”,除了个别情况似有不轨外,主要用于对付妖魔鬼怪,用来做善事。而今我们一些地方官员,在农民负担上也搞“七十二变”,大掏农民腰包。你允许我收统筹提留农业税,我就往里塞各种费。记得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乡村标准化项目铺天盖地:学校标准化,广播站标准化,派出所标准化,卫生院标准化,敬老院标准化,计生办标准化,党员之家标准化,青年之家标准化,民兵之家标准化,厕所标准化等等,数不胜数。且这些经济并不发达的地方,其标准化的“标准”之高让人咋舌:学校是“两层楼,六粉刷,砖墙铁门花园化”;派出所是“3511工程”——3个人,5间房,1辆摩托车,1部对讲机;民政所是“4311工程”——4个人,3间房,1台彩电,1部录像机。某县的农户管理标准化搞起了挂牌子风:门号牌、遵纪守法牌、计划生育牌、这“星”那“星”牌等等,家家得买,4至7元不等。群众买的牌子门上挂不下,只好钉在门口的树上。有个乡大搞标准化建设,34个行政村仅村室一项就向农民摊派17.1万元。有个村没有一个团员,也得领取团委发给的6个达标牌,计款300元。

  硬的基础设施要求标准化,软的服务性工作也搞标准化,而且这也要求大办,那也要求大办,达不到标准就扣分罚款。什么村干部财产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等多个险种捆在一起,层层分指标,按人头地亩向农民强行摊派。有的地方把“指导”农民种多少亩棉花烟叶,推销多少农药微肥,收购多少农副土特产品,列为“服务”考核项目,达不到标准的就向农民罚款。农民怨声载道:“你达标,他达标,叫俺农民吃不消”;“这大办,那大办,全是农民血和汗”;“服务说得很好,做得好狠”。


标签:农民;农村;税收 责任编辑: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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