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正文
给进城族吃一颗“定心丸”
2020年10月21日 05:37:05 来源:浙江在线 张萍

  落户城镇的农村“娃”,都关注到这个新闻了吗?日前,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中“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此前,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但与之相关的具体问题的法律界定,仍有空白。“十三五”期间,我国1亿多农业转移人口自愿有序实现了市民化。这些迈入城镇的人口,并没有与乡村切断联系,他们的根在乡村。确保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可登记产权,为庞大的“进城族”吃了一颗“定心丸”。

  利益之外更有情感。老家的房子同时也是联结人和乡村、人和土地的纽带,是乡愁的具体寄托。无数年轻人来到城市打拼,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城市扎了根,但对乡村大地依然爱得深切。炊烟袅袅、鸡犬之声,田园村居依然让他们魂牵梦萦。政策确权,回应了众多乡村游子的柔软期待,抚慰了他们的心灵,填平了城乡身份之间的又一个沟壑。落叶归根的期待,变得触手可及。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仅是一件对某个特定群体有益的事,背后还有城乡建设的一盘大棋。“十三五”期间,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延续半个多世纪的“农转非”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与之相关的土地制度改革也需要更深入地探索。有恒产者有恒心,如果能解决好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保证他们的财产权、居住权,他们进城的脚步将更加坚定。城要建设好,乡也不能失落。城里人在乡村的“恒产”,也是凝聚乡贤力量、吸引年轻人还乡的锚,蕴藏着乡村振兴的新可能。

  政策在发力,进退更自如。不远的将来,“融不进城市、回不去农村”将成为历史,霓虹和炊烟之间,农村“娃”不必再二选一。

标签: 责任编辑:卢文红
相关阅读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给进城族吃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