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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全职妈妈帮朋友照看孩子致其意外受伤 法院终审判决获网友“点赞”
2021年03月06日 10:16:44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立红

  近日,济南一位全职妈妈张某因帮朋友接送、照看孩子致其意外受伤,被孩子父母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济南中院终审判决,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是值得肯定的。”该案判决书发布后,网友纷纷为法院替帮工者“撑腰”的做法点赞。

  无偿帮忙照看朋友孩子反被告上法庭

  张某与杜某是熟人、朋友,二人的孩子小美和小佳(均为化名)在同一所幼儿园上学,两个孩子也很愿意在一起玩。张某是全职妈妈,一直在家专职照顾小美,时间充裕,而杜某夫妻二人都在一所中学上班,经常无法按时接送小佳。于是,杜某经常让张某接孩子时,一块接回小佳,小佳有时也在张某家吃饭。“只要杜某通知我,我接孩子时,就一块接小佳。”张某说,这忙一帮,就是两年半。

  直到2019年6月19日,当天下午4点多,张某从幼儿园接孩子后,小佳要和小美一块玩,不回家。而杜某还要回单位,于是她和往常一样,把小佳留给张某就去上班了。傍晚,张某用电动车送小佳回家时,带着小佳一直十分注意,但意外还是发生了,在济阳区经三路与纬一路路口处,小佳从电动车后座上掉下来,张某立即停车,通知杜某并立即就医。

  小佳到济南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入院诊断为皮肤挫伤(左手环指、小指),住院6天,经医保报销后共支出医疗费7757.04元。事故发生后,张某去看望小佳,还留下了2000块钱。

  事后,杜某夫妻以小佳的名义,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小佳的各项损失。

  济阳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骑电动车载小美和小佳两名未满十二周岁儿童出行,明显违反了关于非机动车载人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杜某夫妻作为小佳的监护人,明知张某驾驶非机动车载小佳出行可能存在风险,仍将小佳交付张某,二人对本次事故亦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法院酌情认定张某按70%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张某赔偿小佳医疗费5429.93元、护理费420元、交通费140元,扣除张某已支付的2000元,共计3989.93元。

  二审改判帮工者不担责

  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她认为,自己接小佳上下学、帮忙照看小佳都是无偿的,她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也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在二审中,济南中院认为,帮工是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帮工人与被帮工人之间往往具有特殊的社会关系,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同事、邻居之间,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也可以理解为通常所说的助人为乐。帮工活动中,帮工人虽然是自愿、无偿提供帮工活动,但其目的是为了被帮工人利益,基于这个原因,作为被帮工人来说,接受义务的帮工在法律上就不再是一种随意的行为,如果帮工人在帮工的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了伤害或者说自己不小心受到了伤害,那么就需要由被帮工人来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被帮工人在接受帮工时就将面临帮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据此,张某帮杜某照顾女儿小佳,双方未约定报酬,成立无偿帮工关系。张某在从事帮忙照顾小佳的活动中致小佳受伤,杜某夫妻作为被帮工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在济南市济阳区市区道路,张某骑电动车载小美和小佳两名未满十二周岁儿童出行,违反了关于非机动车载人的规定,但是杜某夫妻作为小佳的监护人,明知张某驾驶非机动车安装的固定安全座椅只能附载一名儿童,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预料到,而仍将小佳交给张某,待孩子玩耍结束后送回家,且张某作为帮工人将小佳安放在固定安全座椅上,而将自己的孩子小美放在存在安全隐患的脚踏板上,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杜某夫妻作为小佳的监护人存在过错,更何况系被帮工人,相应的责任应由其承担。

  杜某夫妻也认可本次伤害属意外,并无证据证实系张某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为,且在小佳住院后,张某带礼品到医院探望并留下2000元,以表达慰问及歉意。

  因此,济南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张某的上诉请求,撤销济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小佳的诉讼请求。

  网友为法院判决点赞 喊话被帮工者“付接送费”

  该案判决书发布后,一句话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对于张某这种邻里朋友之间的善意行为,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是值得肯定的。小佳受伤,双方都很心疼,杜某夫妻二人应正确对待本次事故,不应迁怒于张某。”

  不少网友为济南中院的改判“点赞”。“幸亏法院主持公正判决,否则好心帮忙将不复存在。”“不要冷藏你们的善意,放心地、大胆地去释放吧,法律给你们兜底。这是法律的进步,社会的进步,希望在法律的保护下,大家能够不再畏缩、不再顾虑,充分发挥真善美,让那些丑陋的、自私的人在阳光下无处遁形。”

  也有网友喊话杜某夫妻二人,接送小佳两年多的费用也需要支付一下,“就接送费,两年都不止这个数。”“本是和睦友好的两家,因一场官司无法再如从前相处,这样的事情本可以不发生,如果小佳父母能有多一点感恩之心,想到邻居无偿帮其接送孩子两年半,且事故发生也不是有心的,能够和平解决这个事情,两家依旧是和睦的好邻居,但好在法律是善良之人的坚强后盾,坚定地保护善良之人的合法权益。”


标签:帮工;接送;赔偿;判决;济南 责任编辑: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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