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到2020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5%
2017年02月06日 07:13:25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赵展慧

    (原标题:省会城市年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人民日报北京2月5日电 (记者 赵展慧)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5%。

  规划明确,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提前一年完成。

  截至2015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2.17亿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然而,我国目前仍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区域分布不均衡、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老旧管网渗透严重、重建设轻管理等突出问题。对此,规划制定了详细的目标和措施,要求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由“污水处理”向“再生利用”转变。

  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其他城市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重点镇提高5个百分点,初步实现建制镇污泥统筹集中处理处置。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污水管网12.59万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77万公里,合流制管网改造2.8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2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初步形成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管体系。

标签:污水;城镇污水;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城市污水处理率;水体 责任编辑:蒋敏华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