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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释放哪些信号:除超大城外放开大学生落户
2017年02月10日 09:32:40 来源:人民日报 张洋

  2月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都研究制定了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5个省区市发布了居住证实施办法,2016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实施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以来,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500余万张,2016年又有143.5万的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

  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

  两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一系列重大政策密集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

  ——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之别不复存在。

  ——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完善,各地普遍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门槛,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制度性难题逐步破解,“人地钱”挂钩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三权”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重点领域配套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居住证制度加快落地。

  ——户籍制度改革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地深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积极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三项制度”建设,扎实推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有的地方设置不合理的落户门槛

  户籍制度改革虽已取得诸多成绩,但是,当前社会上仍然存在一些模糊片面的认识,有的地方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对政策要求把握不准确、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甚至出现偏差,有的地方设置不合理的门槛,落户手续繁琐、群众办理落户不方便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认真解决。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好中央“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总体要求,首要任务是要在“落户”上下功夫、做文章。要在吃透中央精神、吃透本地实际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进一步细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统筹配套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具体改革措施。主要包括:

  ——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要进一步向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倾斜,努力做到能落尽落。

  ——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分值,更多地惠及普通劳动者,凡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政策已明确可以直接落户的群体不要纳入积分落户政策范围。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在严格控制人口总量的同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人口有出有进,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的比重。

  下半年继续户籍制度改革专项督察

  “当前,户籍制度改革正处于政策落地的关键期,要以科学的态度、强烈的担当、严谨的作风抓推进落实,确保改革落准落细落实。”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要始终坚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准确把握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统筹改革的力度和推进的速度,又要注重改革的质量和实际效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会议还提出多项要求:

  ——要坚持实事求是统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落户的每一个人都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统计工作真实准确。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相关落户政策和规定,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坚决清理纠正,同时进一步简化群众办理落户的手续,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要建立改革任务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改革督察工作,对改革进展情况定期评估,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执行有力、改革的效果充分展现。公安部和各省区市公安厅局下半年要继续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户籍制度改革专项督察,对各地清理落户政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原标题《在“落户”上下功夫,出台更加积极宽松的政策——重点群体 能落尽落》,原作者 张洋。)

标签: 责任编辑: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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