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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到期 冷静3月女方撤诉
2017年06月15日 14:40:54 来源:成都商报

  今年3月8日,资阳市安岳县一对“85后”夫妻到法院闹离婚,安岳县法院发出了四川省首份公开报道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他们3个月时间“静静”,期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成都商报3月18日曾作报道)。

  如今,3个月的冷静期已过,一纸“冷静”令是否挽回了这对夫妻的婚姻呢?6月14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安岳县法院获悉,在冷静期结束后,经法院调解,提起诉讼的女方在当天申请撤诉,这段婚姻有了挽回的可能。

  事件回顾

  夫妻闹离婚 “冷静”令让夫妻先冷静3个月

  今年2月,安岳县一名年轻女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调查后了解到,该女子及其丈夫均为“85后”,结婚后因带小孩等琐事经常发生纠纷。“审理过程中,女方有放弃诉讼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较冷淡。”主审法官李红婷说,为此,法庭认为双方离婚可能出于一时冲动。

  据此,3月8日,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结合正在开展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对这对夫妻发出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通知书要求双方在冷静期内应保持镇静和理智,并限定双方在3个月内不得向法院或民政部门提出离婚。

  最新进展

  法院多次跟踪疏导 女方撤诉了

  李红婷介绍,在3月8日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法院不定期约谈当事夫妻,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在冷静期结束后,夫妻双方情绪仍有波动。随后,法院又约谈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的对立情绪越来越小,矛盾逐渐缓和。14日,法院在组织双方最后一次调解后,女方向法院申请撤诉。当天下午,法院向当事双方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诉。

  当事人:

  冷静期起了很大作用

  14日下午,这对夫妻中的男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起了很大的作用。“有了冷静期,夫妻双方可以在这段时间内想下谁对谁错,也会考虑到子女等。”该男子说,冷静期期间,他和妻子就这些问题进行过沟通。但对于妻子撤诉后,婚姻能否挽回,该男子并未回答。

  试点观察

  3个月发出6份样本 有夫妻次日撤诉

  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介绍,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并在全国118家中级法院或基层法院开展试点。而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作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定的全省27个试点法院或法庭之一,于今年初正式开始试点,试点期限2年。

  自3月8日发出首份以来,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至今已发出6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蒋新儒介绍,这6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期限少则1个月,多则3个月。“其中第2份发出的第二天,提起离婚诉讼的男子便撤诉了。”

  法院释疑:

  不是所有离婚官司都要“冷静”

  在安岳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也出现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离婚冷静期并无法律依据,还有人认为设置离婚冷静期有些浪费司法资源。

  对此,蒋新儒认为,目前,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确没有明确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但从离婚案件的调解角度来说,就有法律依据。“可以说,设置冷静期是法院调解的一种方式。”

  蒋新儒也不认同浪费司法资源的言论,据他介绍,3月8日以来,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共受理约100件离婚案件,其中仅发了6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蒋新儒说,“新的改革中,明确要求维护婚姻稳定,维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设置离婚冷静期,也是为了挽回一些可能挽回的婚姻,减少婚姻破裂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

  蒋新儒说,是否发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关键在于是否属可修复的危机婚姻,防止一些冲动性离婚,减少非死亡婚姻的破裂。

  但对于如何判定是否属于可修复的危机婚姻,蒋新儒表示,目前全国及四川的试点法院或法庭并无统一的规范性要求,主要靠承办法官的办案和生活经验判断。据蒋新儒介绍,安岳法院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目前已制定出该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冷静期的试行操作规范,即将开始试行。

  成都商报记者 姚永忠

  一种观点

  “冷静通知书”或可起到冷静作用

  但没必要设单独冷静期

  法院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送“冷静通知书”是否真正能起到“冷静”作用,法院是否应当设立单独的冷静期,对此社会争议不断。成都多位从事婚姻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和资深律师称,“冷静通知书”对离婚案当事人可能会起到一些冷静作用,但没有必要设立单独的冷静期。

  一位从事多年家事审判的张法官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称,一段婚姻要走到起诉的地步,已经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来法院之前,往往该调解的已经调解过了,该冷静的也冷静得差不多了,从这个角度讲,给不给当事人冷静期,意义不大。 中国婚姻家庭法研究会委员、资深家事律师张承凤则称,因为增加了冷静期而让诉讼期间延长的问题,可配套建立社会情感干预机制和婚姻财产呈报制度,让离婚当事人双方在起诉立案时,共同向法院呈报财产,在漫长的调解和诉讼期间,不至于财产被恶意转移。同时让社会专业的婚姻家事机构介入,积极干预和指导离婚家庭如何真正修复家庭,缓解矛盾,减少离婚。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新闻链接

  为30岁幺儿闹离婚 老两口先冷静1个月

  5月31日,达州市大竹县的李某某(男)和王某某(女)因婚姻纠纷到法院要求离婚,王某某提起诉讼,因感情不和,要求与自己生活多年的丈夫离婚。6月1日,大竹县人民法院收案后,通过了解,因为是夫妻两人教育自己30岁的幺儿子发生分歧。

  通过大竹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调节,两人答应冷静,法院向夫妻两人下发《离婚冷静通知书》,时间一个月。对于法院发出来的《离婚冷静通知书》,李某某表示,体现了法院办案的正规性和慎重性,也为夫妻俩对离婚的事情表示要慎重考虑。

  李某某的妻子王某某表示,通过法院工作人员的劝导,王某某表示同意夫妻双方冷静一个月。王某某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当初自己提出离婚的想法还很冲动,因为法院工作人员到家里来劝导调节,才冷静下来。对法院发的《离婚冷静通知书》,王某某表示还是有帮助。

  成都商报记者 张杨

标签:离婚;冷静期 责任编辑: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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