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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何以得逞?受害人难逃“三板斧”
2017年09月04日 09:28:52 来源:法制日报 蔡长春

  冒充“公检法”诈骗何以屡屡得逞?在湖北省襄阳市某看守所内,《法制日报》记者见到被湖北警方抓获的多名相关犯罪嫌疑人,听他们讲述了骗取受害人信任的诈骗“三板斧”。

  在诈骗团伙中担任“管理者”的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蓝某告诉记者,让受害人相信他们扮演的“公检法”负责人身份,是整个诈骗活动成功的关键。

  骗子购买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根据这些信息精心设计出带有受害人相关身份信息的“逮捕令”,将其发送给受害者进行哄骗恐吓。这些“逮捕令”十分逼真,不仅有受害人真实的身份证号码和照片,还有伪造的相关部门印章。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伪造出和真实公检法部门几乎一模一样的办公电话号码,即使受害人拨打114进行号码查询,得到的结果也是真实公检法部门的相关信息。

  如果前两个方法都没能让受害人相信,骗子还会向其出示一些更为详细的个人信息,比如他们的工作单位甚至是家庭住址、亲属姓名等,以进一步增强迷惑性。

  这就是骗子行骗的“三板斧”,大多数受害人正是栽在这样的圈套里面。

  蓝某说,新人进来,第一件事就是看诈骗“剧本”记台词,学得快的一周左右就能上手,慢的话要几个月时间。有的犯罪嫌疑人说,行骗久了,甚至会产生错觉,感觉自己真的就是公检法工作人员。

  诈骗团伙规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每天组织固定会议讨论行骗手段,通过“传帮带”和切磋交流提升行骗能力,惩罚一些行骗不力的人去抄“剧本”,以此让他们加深印象。

  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樊其江说,正如上述犯罪嫌疑人所言,此次打掉的这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规定了明确的奖惩机制,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他们封闭集中吃住,团伙头目定期派人运送生活用品。出于担心走露风声,工作时间不允许走出窝点,更不允许使用手机。

标签:受害人;犯罪嫌疑人;行骗;诈骗 责任编辑: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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