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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老所进社区频遭抵制 有业主挂横幅“反对养死院”
2017年09月19日 08:36:14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李超 邓青青

  知道小区里建养老院是好事,但发生在自己小区就接受不了

  托老所进社区为何这么难

  前不久,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万裕龙庭水岸小区二期业主杨木有些犯愁,他花95万元买了房子,房子快要交付时,楼下突然多了一个托老所。这让他始料未及。

  和杨木一样,该小区32号楼业主丁女士在6月30日新房交付前,发现小区内突然多了一家面积为850平方米的托老所,托老所就在她家楼下一二层,当时托老所正在招商。

  即将交付的小区,突然出现了正在招商的托老所,业主们纷纷表示不知情。

  7月1日,100多户业主来到售楼处,希望得到一个说法。业主们在淳化街道办得到的答复是该养老院还未移交给街道办,开发商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截至发稿前,丁女士表示,关于养老院这件事,他们还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住宅楼底层建托老所引起争议

  一些业主的担忧是,托老所可能会给业主们的正常生活带来影响。业主徐叶安表示,他并不反对托老所建在小区,“每个人都会老,但是小区里建托老所应该有独立的空间”。

  徐叶安也有自己的顾虑,托老所建在楼下,“老人摔倒了碰倒了谁负责?”

  另外让他担心的是,小区那么多小孩子,老人生病了,也会影响小孩子。

  丁女士说,要不是在网上看到招商广告,她到现在都不知道楼下还有个托老所。

  她提出质疑,如果要建托老所,有的地方会与原来图纸设计不一样。“托老所建在楼下,会侵占公共空间,也会影响我们的生活”。

  除了对托老所进驻居民楼占用小区公共资源,以及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表示不满,更让业主们不满的是信息的不公开。

  万裕龙庭水岸小区开发商南京万裕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律顾问接受媒体采访时称,2008年,公司就在网站上公示了相关信息,只是业主们没有注意到,托老所的位置也是严格按照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给的规划要点执行的。

  当问及公示网站等相关信息,该法律顾问表示不清楚,“具体的公示只有销售人员清楚”。

  南京万裕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徐经理表示,他也不清楚公示的原网站,也没有链接。但他表示,在售楼现场公示了该托老所项目。此说法遭到了业主的一致否认。

  此前公示信息难以考证,业主们对于该托老所性质、业务一无所知,有业主还担心该托老所将会配备太平间,信息的不对称,加剧了业主们的不安。

  业主代表杨木说,前期谈判一直没有结果,业主们很不满意,“这处场所最终会做何用,我们还在等结果”。

  该小区物业万裕物业的一位负责人说,2007年,南京万裕房地产开发公司拿地时,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承诺在小区中建设800平方米的预留地,用于建设养老设施用房,规划局并未对该800平方米的养老建设用房的预留地作出具体位置要求。将托老所放在商业住宅一二层是该公司的设计,规划局批准的。

  江宁区规划局法规科一位工作人员说,托老所建在32号楼一二层,已经是确定了好多年的事情,现在想要改变地址,几乎不可能。

  这位物业负责人表示:“二期还没有交付,现在这件事还不归物业负责。”

  南京万裕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位部门负责人表示,托老所已移交给淳化街道办。

  但淳化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回复,小区的那幢建筑还没有正式移交街道,包括钥匙和资料,“如果老百姓反对,街道会尊重他们的意见”。

  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福善科科长李会霞透露,万裕龙庭水岸小区内计划建设的具有养老功能的服务机构是不是养老院还没有定性。对于业主们的反对意见,李会霞说,他们要指导养老院业务的开展,肯定是要在尊重附近居民意愿的前提之下进行。

  李会霞表示,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有利于老人在熟悉的环境养老,也方便子女探望老人,可以为小区的居民带来养老便利。但居民们普遍对社区机构养老有误解,认为社区内的养老院会侵占业主的生活空间,对业主生活造成影响,而要让业主观念发生改变,并非一朝一夕的事。

  为此,他们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居民潜移默化地传达敬老爱老思想,以便让居民们对养老院有更正确的认识。

  托老所进入小区频频受阻

  事实上,社区办托老所遭业主反对,并非这一例。去年,南京市鼓楼区的聚福园小区内建设包含养老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也遭到了业主们的抵制。

  该社区服务中心位于聚福园小区中心,为三层建筑,该建筑靠近小区健身功能区,是小区老人和小孩聊天、散步的地方。目前,该建筑一楼为幼儿教育中心,二楼三楼暂时闲置。

  2002年,该小区业主杨女士在此买了房子,购房时并未被告知小区要建养老院。

  杨女士称,搬到这里,看重的就是小区设施和环境。当突然被告知这里要建养老院,她觉得自己无法接受。

  杨女士还表示,建设养老院是好事,但如果要强制性让小区业主承担责任,她不同意此做法。

  业主王先生认为,小区建养老院首先不能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他们所在的小区空间不大,如果建了养老院,如何保证老人的活动空间,小区业主是否应该为此埋单?

  相同的事情发生在南京市浦口区弘阳旭日上城三区。该小区是南京江北地区较大的楼盘之一,仅三区就有数千户业主入住。

  今年年初,该小区三区21号楼的三层裙楼,将要修建具有养老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在业主抗议下该工程暂时停止施工。目前,业主们都不清楚这面积5300平方米的裙楼将要作何用途,是否仍要建养老院也还没有定论。

  业主李女士的顾虑是,建养老院,老人身体如果不好,疾病传染给孩子怎么办?这么多老人,隔三差五有老人去世,氛围也不好。

  业主吕女士表示,养老院建在小区里,对老人也不好。老人养老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小区对面是游乐园,又吵又闹,再加上医疗跟不上,公共设施不行,这里建养老院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这样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发生。2014年,重庆天骄城小区开办迷你养老所,遭到130户业主中的122户反对;2016年10月,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南部的怡海星城老年公寓项目刚刚启动,便遭到小区居民抵制,大部分居民都反对将托老所建进小区;2016年10月,长沙市芙蓉区东岸城邦小区,一些业主明确反对在架空层修建养老院,白底黑字的横幅上写着“反对建养老院”“全体业主维权到底”等字样……

  尽管业主们频频反对,但是他们无法忽视的是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据《江苏省2015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白皮书显示,截至2016年,南京市60岁以上人口占户籍总人口已超过20%,居民区融合养老机构已是大势所趋。

  推进社区养老,政府该做什么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说,政府兴办特大型养老机构,社会资本投资养老地产等都需要大量资金、土地,在“养老热”的背景下居家养老就成为一种很好的选择。

  但是居家养老并非看起来那么简单,中国的社会化、专业化的老年服务还在起步,货真价实的专业人才较少且价格偏高。

  唐钧说:“居家服务想要做得好,就要把‘脚’伸进社区里去,将‘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整合为一体,开创一个共赢的局面。”

  唐钧介绍,在20世纪后半期,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也大力发展过大型老年服务机构,但是效率和效果都不能令人满意。到上世纪90年代以后,很多发达国家的老年服务,转向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原址养老”已成为国际共识,在这点上,中国的发展策略与国际接轨。

  唐钧说,好的人文环境比好的自然环境更为重要。原址养老可以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和社区中生活,安度晚年。

  社区养老可以对老人进行分类,健康的和轻微失能的老人,在社会服务和社区服务的支持下居家养老;部分失能的老人,白天由社区照料中心提供服务,晚上则由子女接回家中。到老人完全不能自理时,再接受老年服务机构的全天候照护。

  唐钧相信人们会慢慢接受社区托老所的存在,而社区托老所也会使得物业增值。

  连锁养老机构普亲集团创始人唐文湘表示,开发商按照政府要求配建养老设施是应该的,但是不是放在住宅楼一二楼值得商榷,在小区内选择对住户干扰较少、相对独立的区域做养老设施配套更合理。

  唐文湘认为,政府应在配建要求里明确相关内容,或许这样能减少些阻力。政府应该加强相关宣传,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主体,由相关部门统筹,这样更具可操作性。

  唐文湘说,社会上失能失智的老人日渐增多,并且这些老人大部分都不愿意离开家庭,离开社区。在这种居家养老需求急剧增加的背景下,社区托老所的出现是顺应时代的要求和这部分老人的需求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社区托老所却频繁遭到业主抵制,很大一部分托老所项目,因小区业主反对而不得不停工。唐文湘开发的项目在进入小区时就曾遇到阻碍。

  2016年,海南普亲养老服务公司与海口市民政局合作的海口白龙北路金景·帝豪养老中心项目,因为业主反对,僵持3个月不曾动工。业主们强烈抵制,甚至挂出横幅“反对养死院”。政府部门多次召开研讨会协调都无效,最终该养老院项目被取消。

  唐文湘说,当时他们对养老院选址也是综合多方面考虑,既考虑了老人对环境的需求,也不会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但最后还是流产了。

  唐文湘说,严格来说,在社区中建设托老所不应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需要专门的建设部门做规划,既要满足养老院功能需求,又要不影响小区居民,还要尽可能降低开发商的成本,在三方之间做一个平衡”。

  “社区养老要真的实现,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唐文湘说,现在很多业主都知道小区里建养老院是好事,但发生在自己小区就接受不了。

  唐文湘认为,政府应再强势一些,用政策让这些机构走入小区,还要制定完备的法律,规范项目。政府应让新建小区必须配套相关养老服务设施,老小区也最好补修相关养老机构。

  尽管目前障碍重重,但唐文湘对社区托老所建设还是保持乐观态度。

  唐钧认为,随着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国社会逐渐走向“三人行必有一老”时,5到10年后,家门口有老年服务机构的居民小区一定更受欢迎。

  推动形成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

  据民政部统计,“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地方大力支持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超过50%的目标。2016年,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3.5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7.6万个。

  对于社区养老机构屡屡遭遇抵制的现象,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过程中,出现过居民对嵌入式养老机构的进驻排斥、阻挠,导致原本是民生工程的嵌入式养老机构最后“无疾而终”的情况。以海口市白龙北路普亲养护中心为例,由于受邻避效应的影响,居民纷纷阻挠机构的进驻,企业被迫停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我们应积极化解“邻避效应”,一方面要做好关爱老年人的宣传工作,打破居民心理忌讳;另一方面,在选址上,可以先从闲置厂房、校舍等入手,与居民小区保持适当距离,打造和谐相处的样板。此外,养老院可以向附近老年人提供优先入住、居家服务等优惠措施,让“家门口的养老院”获得居民认同。在新建小区内,要将养老服务设施作为社区必备的设施纳入公建配套方案中,做到前期有规划,避免后期“邻避效应”的产生。

  据介绍,目前全国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以及社区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大部分属于政府及社会组织主办,属于公益性质;少部分属于企业主办,属于盈利性质。

  在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方面,一些地方已出现亮点,有了不少可借鉴的经验。

  这位负责人表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探索解决社区养老服务中的瓶颈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各地民政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包括建立政府领导及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领导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工作督促指导机制,并有效发挥其作用;建立需求评估制度,开展试点地区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数据库,探索建立依申请、经评估提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满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探索顶层统一管理和基层多种主体提供服务相结合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推广智能养老产品和技术应用,促进供需双方对接;支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等。(文中业主姓名均为化名)


标签:养老院;小区;托老所;业主;南京市 责任编辑: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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