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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01月31日 07:34:0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记者 林丽鹂

  人民日报北京1月30日电(记者 林丽鹂)记者3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3月1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相关材料,并对备案信息存档备查,发放备案号,在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布。

  同时规定了以下不予备案的情况:以分装、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同一企业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使用牛初乳原料或在0—6月龄段产品中使用香精香料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应予以备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予以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备案材料虚假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注销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配方等存在安全性问题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提出取消备案的;依法应当取消备案的其他情形。

  《 人民日报 》( 2018年01月31日   10 版)

标签: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意见稿;征求;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 责任编辑: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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