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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卖新型卷烟涉案金额过亿 宁波鄞州10人被批捕
2018年03月30日 08:28:22 来源:检察日报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于某、黎某等10人批准逮捕。据悉,该案系公安部督办的全国首例特大新型卷烟非法经营案,案件涉及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个地级市,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

  喜欢抽烟的小峰怀疑自己在网上买到了假烟,因此投诉到鄞州区烟草专卖局,没想到由此挖出了一个大案。经查,小峰购买的是一种被称为IQOS烟弹的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这种烟草制品目前在国内没有生产,也没有假冒产品,全部是从境外非法流入。它只有普通香烟的一半长,无需点燃,只需插入一个笔状的装置里加热即可吸食。这种香烟被称为“烟弹”,烟具叫“烟机”,两者缺一不可,只有配套使用才能满足用户吸烟的需要。

  经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浙江省质量监督中心检测证明,送检的烟弹含有烟草特征成分,样品填充物由烟叶制成,均为真品卷烟。

  虽然小峰买到的并不是假烟,但是被查商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国家专卖烟草制品,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该线索引起了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局的高度重视,随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公安机关联合烟草专卖局成功打掉了该犯罪团伙,该案的犯罪手法浮出水面。

  于某是这个非法销售网络的顶层人员。他在境外购买烟弹,并非法组织运输入境,再通过淘宝、微信等联系许某、黎某等买家,通过层层分销,形成4个层级的销售网络。各个层级之间的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聊天互相交叉进货实施交易,并通过网络平台完成转账。目前查明的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烟草作为特殊商品,IQOS烟弹这类新型卷烟在中国没有合法的进口渠道,主要通过互联网渠道流入国内。按照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在未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情况下,不允许出售,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标签: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新型卷烟;烟草专卖局;浙江省;鄞州区;烟草制品;销售网络;非法经营案;公安部督办 责任编辑: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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