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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拟批准新设19所本科学校,公示至6月13日
2018年05月31日 22:39:28 来源:教育部官网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40所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获得通过,现将有关高等学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至6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均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工作人员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原题为《关于2018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

标签:高等学校;本科 责任编辑: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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