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山东省粮食局原副局长王传民一审被控受贿4300余万
2018年08月01日 17:1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为庭审现场。官方供图

  中新网济南8月1日电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1日上午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民受贿案。检察院指控王传民涉嫌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305万余元。

  莱芜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传民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图为庭审现场。官方供图

  莱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传民利用担任邹平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邹平县委书记、山东省粮食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获取扶持政策优惠、建设项目配套费减免、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05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传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传民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标签:庭审;王传民;莱芜市;党组成员;涉嫌受贿 责任编辑:汪江军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