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别上当了! 二手平台卖的“无人认领快递”是假的
2018年09月29日 07:14: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29日电(张旭)一个月多后双十一就要来临,眼看一年中集中“剁手”的日子又要到来。但是,假如我们的快递包裹被人低价公开兜售,我们还能放心“买买买”吗?

  二手平台卖家出售“快递丢失件”的宣传图。

  “快递丢失件”被低价处理?

  近日,在二手交易平台“闲鱼”上,出现不少卖家在公开出售“快递丢失件”。

  卖家宣称,“朋友做快递行业,这里出售的都是快递丢失件”。有的还打出了“超值神秘福袋包裹”的宣传语。

  二手交易平台截图。

  卖家还称,这些快递主要是数码产品、包包、美妆产品、玩具、日用百货商品、运动用品,办公用品等。会根据性别,地址,许愿等信息随机发货。

  记者注意到,二手平台上售卖的这些包裹普遍标价在0.1到1元之间,区别在于不同卖家给出的邮费不同,也就是说买家几乎只需要支付邮费即可获得“物超所值”的“福袋包裹”。

  卖家还暗示说,“包裹中还可能有着手机等贵重物品”。看起来的确十分诱人。

  网友评论截图。

  尽管卖家表示这些都是已经赔偿过的包裹,但属于别人的快递真的可以被出售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是变味的网售营销

  记者检索发现,闲鱼上多位卖家使用的图片彼此雷同,“福袋”内包含的产品也几乎一致。

  那么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记者尝试以买家的身份了解进一步情况,对方均表示自己是帮朋友处理快递,别的一概不知。

  最终记者辗转找到了闲鱼卖家的进货渠道(上家),并以加盟者身份与其进行了沟通。

  当问到出售他人快递是否违法时,对方坦言:这只是一种模式,并不是真正的无人认领件,并且否认了这种行为涉嫌违法。“产品物超所值,怎么会违法?”

  卖家回复。

  “这种模式非常适合跑江湖、跑集市。抓住用户的好奇心和赌博心理,到哪儿都围一大群人,特别好卖!”卖家这样告诉记者。

  该卖家提供的资料显示,他们提供价格低廉的小商品,并提供专用的快递盒子以及快递胶带,但是不提供快递面单。

  “无人认领快递”的配货表。

  当被问到如果不提供面单,大家怎么会相信这些是快递丢失件呢?对方表示,“你就告诉他们快递面单已经被撕掉了,不然就是泄露隐私信息,是违法的。”

  “那么如果被人发现这里面都是不值钱的小玩意怎么办呢?”

  卖家表示,买福袋就像买彩票。“总有人能开出大奖,也总有人倒霉,但我们这里面没有空包,花到钱一定能买到东西,比彩票还是好一点。值不值看运气,和卖家又没关系。”

  看到这里也就明白了,这种“模式”就是抓住人们以小博大的心理,打着“无人认领快递”的名义把价值一两元的低价产品卖给被好奇心吸引的人们。在无人出手时还会安排一两个托儿佯装开出了手机等贵重物品,吸引人们的注意力。

  网友大呼上当

  这种模式并不新鲜,从网友留言的情况来看,城镇和乡村都曾出现过。只不过这次是从线下搬到了线上而已,但迷惑性依然不减。

  记者注意到,咸鱼上“无人领取快递件”人气最高的一家已经有786人表示想买,而买过的网友则大呼上当。

  买家评论。

  针对以上现象,闲鱼26日回应:平台上均为个人账号,买卖属个人行为。若“无人认领快递”涉嫌虚假宣传,平台可接受投诉,情况属实将对账号进行处罚。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出售所谓“丢失的快递包裹”的卖家采取了虚构事实的方式售卖物品,若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可能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

  【说法】

  “无法投递的快递”能网售吗?

  2017年,国内快递件数已超400亿件,而在快递申诉方面,国家邮政局2016年统计数据表明快件丢失损毁的有效申诉率为百万分之1.38。

  资料图:工作人员正在整理送到快递点的包裹。 周毅 摄

  也就是说,尽管快递丢失件虽难以避免,但比例不高,因此丢失包裹不太可能集中出现。

  既然这些不是真正的“无人认领快递”,那么真正丢失的快递一般会被如何处理?

  原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钟林告诉记者,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应对其进行公示。在上级部门监督情况下拆开包裹,根据相关线索进行投递,如果仍未能投递,贵重物品收缴国库,其余物品在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集中销毁。

  而变卖他人快递包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张柄尧说,“除包裹的所有权人外,其他人对包裹均无处置权。网上叫卖快他人丢失快递包裹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网络平台应加强监管。若网络平台监管不力,行政机关也可以向网络平台进行问责或施以行政处罚。”

  “绝不可能交给个人或者机构进行贩卖,这是违法犯罪行为。”邵钟林也特别强调。

标签:快递;卖家;低价;无人认领快递;贵重物品;网络平台;认领;变味;张旭;买家 责任编辑:王艺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