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三部门明确部分户用自然人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不变
2018年10月11日 08:33:49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记者10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有关部门已于近日明确,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对5月31日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中的有关事项做了进一步说明。

  根据通知,对于已开工未并网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考虑到户用光伏从申请并网到实际并网一般需2至3周,明确给予户用光伏一个月的缓冲期,最大程度将通知发布前已开工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范围之内。对于地面普通光伏电站项目,通知规定,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含不限规模的省级区域)、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属竞争配置的项目,执行竞争配置时确定的上网电价。

标签:自然人;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 责任编辑:洪慧敏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