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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崇廉倡廉促廉 社会共建清廉浙江
2018年10月19日 07:34:33 来源:浙江在线

  编者按:今年7月,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了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这段时间以来,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主动担当,扎实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近期,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农办、省教育工委、省卫计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等单位分别牵头起草了清廉文化、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民企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相关领域清廉基层公权力的运行。浙江在线今天刊登相关意见解读。 (各实施意见详细内容请扫二维码)

    浙江在线10月19日讯

  凝聚建设清廉浙江的强大精神力量

  ——《关于推进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省委宣传部

  近日,省委宣传部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助推清廉浙江建设,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文化支撑。

  《意见》从清廉文化建设的历史方位、地位作用和重要意义等方面,对为什么要加强清廉文化建设作了回答,指出清廉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干部群众克服不良风气影响、抵御腐朽思想侵袭、抵制各种诱惑腐蚀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大力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的战略举措,也是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

  《意见》指出,清廉文化建设以清廉理念为核心,以清廉理论为统领,以清廉制度为基础,以清廉文化产品、服务和活动为载体,通过各种媒介的传播和广泛的社会参与,教育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引导社会公众崇廉尚廉,内涵丰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清廉文化,必须在守正中创新,在结合融入中落细落小落实。要大力弘扬清廉价值理念,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清廉文化教育,将清廉文化建设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要加强清廉文化理论研究阐释,开展系列重大课题研究和高层次理论研讨,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要丰富清廉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着力打造一批优秀清廉文化精品力作。要加大清廉文化传播力度,大力开展正面典型宣传,积极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的浓厚氛围。要积极拓展清廉文化阵地,发挥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作用,打造宣传清廉文化的新媒体品牌栏目和公众号,推出一批清廉文化建设示范点。要开展清廉文化教育实践活动,把清廉文化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促廉”的良好风尚。

  《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清廉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清廉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要切实履行清廉文化建设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清廉文化建设大格局。要完善清廉文化建设的保障机制,健全清廉文化建设评价激励机制,确保清廉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全面形成山清水秀的机关政治生态

  ——《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引领促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省直机关工委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引领促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行动方案、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回答了为什么要建设清廉机关、怎样建设清廉机关、如何保障清廉机关建设等问题。

  《意见》指出,机关的性质、职能、作用最为特殊,对其他领域的清廉建设具有重要示范导向作用,必须把清廉机关作为清廉浙江建设的重中之重、关键所在。必须突出党建引领,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机关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机关整体清廉指数显著提升,带动社会民风清朗作用更加突出,山清水秀的机关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意见》提出五大行动作为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行动方案。要求实施举旗铸魂行动,保持政治定力,筑牢清廉机关建设的思想根基。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实施强基固本行动,强化基层基础,夯实清廉机关建设的组织支撑。全面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

  实施示范引领行动,发挥先锋作用,展现清廉机关建设的担当作为。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全面落实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党内荣誉激励制度,抓好容错纠错机制的落实等。

  实施公开规范行动,严格执纪监督,强化清廉机关建设的纪律约束。大力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贯彻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实施关心关爱行动,坚持严管厚爱,营造清廉机关建设的文化氛围。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

  《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把清廉机关建设纳入机关党建综合考评体系,压紧压实建设责任,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合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清廉机关建设,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的理论研究、经验总结,及时宣传推广经验做法,营造机关带头、社会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保证

  ——《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省民政厅

  日前,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全省城市街巷、乡村阡陌送去阵阵清风。

  《意见》指出,清廉村居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是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稳固的基础。为此,要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为清廉浙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两步走工作目标,《意见》提出到2022年,清廉村居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基层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犯罪案件明显下降,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基层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到2032年,全面完成清廉村居建设目标任务,清廉村居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乡风社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村居社会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要求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监督体系,狠抓纪律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构建清廉有序的村居治理体系。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打赢重点领域反腐攻坚战。树立清正廉洁的价值导向,培育厚德养廉的社会环境。加强清廉家风建设,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发挥德治礼序、村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培育新乡贤文化。

  《意见》指出,在建设清廉村居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大格局中,各级农办、民政部门要承担牵头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督查考核,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全省上下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把校园建设成立德树人的绿水青山

  ——《关于加快建设清廉学校的指导意见》解读

  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清廉学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清廉学校建设的主体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加强组织领导,扛起和压实责任,积极有为、奋力作为,把校园建设成为立德树人的绿水青山。

  《意见》强调,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建设清廉学校的前提和基础。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学校教育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改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片面强化应试教育的倾向。要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学校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深化高校二级学院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校长)负责制试点。重点公开学区划分、招生入学、收费资助、人事招聘、评先评优、食堂管理、教学质量等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意见》要求,规范关键领域的管理,规范中小学学区划分和招生入学行为,严格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和招生范围。加强对高校自主招生和艺术招生考试、“三位一体”测试等“小类别”招生考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科学管理使用高校科研经费。抓好小微权力的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梳理编制小微权力清单,坚决清除学生和家长有苦说不出、敢怒不敢言的“眼中钉”“心头痛”。防止教师利用家长联系群等谋私利、夹私活。坚决遏制“家长作业”和家长辅导作业负担过重、过滥的倾向。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从学生餐饮中营利。严查扶困资金虚报冒领挪用、索要回扣、发放不公等问题。

  《意见》要求,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并实施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将教师教书育人的实绩作为职务职称评审、教学督导和教师绩效考核的最重要内容;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制度。强调要严格学生学业管理,淘汰“水课”,打造“金课”,推广“轻负高质”课堂教学。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论文抄袭行为。健全完善学生学业预警制度和学业服务指导体系。努力打造服务型校园。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大力挖掘和宣传清廉学校建设的典型,让“榜样的力量”充分彰显。

  营造院风清朗
  医风清新的行业生态

  ——《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省卫生计生委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清廉医院建设的思路和举措以指导性文件形式予以明确,为全省医疗卫生系统稳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明确了要求、规划了路径。

  《意见》紧紧围绕清廉浙江建设的要求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抓住2022年和2035年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统筹兼顾,实施“两步走”。明确到2022年,清廉医院建设成效初现,体系建设基本完善,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行业全系统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到2035年,清廉医院建设各项长效制度机制成熟定型,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根本治理,清廉医院建设全面建成。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清廉浙江建设的战略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主要分为3个方面15项重点内容。一是通过加强“四个建设”,即党的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抓落实,积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等6个方面全力构建党风清正的政治生态;二是通过强化关键环节、关键少数监管,强化药械采购使用管理、权力公开透明监管等措施全力构建院风清朗的行业生态;三是通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清廉文化建设等4个方面同步提升医疗软硬实力,全力构建医风清新的道德生态。

  《意见》主要有3大特点。一是务实性,抓住了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给出了明确的时间期限和安排,根据阶段性目标倒逼工作落实,体现了务实性;二是全面性,围绕15项重点任务,覆盖清廉医院建设的政治生态、行业生态、道德生态三大方面,贯穿医疗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全过程,体现了全面性;三是可操作性强,除了给出指导性意见,还给出了很多具体的做法与措施,对医院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着力打造
  清廉浙江建设的国企样本

  ——《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省国资委

  为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清廉浙江建设贡献国企力量,近日省国资委出台了覆盖全省国企的《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6个部分、26条,紧扣省委决定部署,结合国企实际,提出了全省清廉国企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努力打造与清廉浙江目标相匹配、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与职工群众愿望相呼应的清廉国企,以清廉国企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凝聚力和带动力。

  《意见》提出,以2022年、2035年为节点分两步走,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到2022年,全省国企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更加落实到位,清廉国企建设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严密完备,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到2035年,清廉国企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有效构筑,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和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国企全面建成。

  围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意见》明确了清廉国企建设的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突出“政治引领”,确保国企忠诚于党、听党指挥。二是构建阳光清廉的国企治理体系。突出“权力制约”,将阳光清廉、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权力运行全过程,实现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三是锻造勇立潮头的国企干部队伍。突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家队伍,高素质专业化的年轻干部队伍。四是倡导厚德养廉的国企清风。突出“氛围环境”,弘扬主旋律,常敲警示钟,推动国企在各方面当好表率。

  为推动清廉国企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意见》要求全省国企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领导,把“清”和“廉”的要求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担负起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协助党组织抓好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清廉浙江建设的国企样本。

  清廉从业
  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于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省工商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近日,省工商联牵头制定《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2年,要实现全省民营企业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有效融入企业制度、文化、管理、经营活动中,清廉建设的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清廉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成为民营企业的风尚。

  《意见》指出,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高质量发展,通过清廉民营企业建设,保障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坚持企业主体,企业从实际出发,自觉主动作为。

  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意见》强调要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专业机构和专门人员,主抓清廉企业建设;加强效能监察,抓好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章守纪,践行廉洁规范。加强清廉教育引导。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有效的日常廉洁从业教育,让广大员工入眼、入耳、入心,自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着力惩戒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制度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制度,促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踩红线、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坚持腐败行为“零容忍”,令行禁止,违者必纠。建设清廉企业文化。不断培育和提升以“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使全体干部员工清廉从业的理念根深蒂固,并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体干部员工的自觉意识和行为。

  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意见》指出要形成党委领导、民营企业主动作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严格落实我省《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优化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标签:国企;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机关;村居 责任编辑: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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