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5日讯 王振华在A股和港股拥有2个房地产业务上市平台,王振华作为大股东控股新城发展控股(01030),在香港上市;新城发展控股通过子公司持有超过67%的新城控股(601155),新城控股原在B股上市,后B转A,在A股主板上市。
周韬(化名)是新城发展控股的小股东,虽然这个股票让他赚到了钱,但在他看来王振华不是个厚道人。“买入新城发展控股比较偶然,大约2015年,当时感觉它估值比较便宜,正好账户里有几万港元的分红,就以0.8港元/股的价格买了几万股新城发展控股,没想到,新城股价火箭般上涨,最高价超过11港元,是当初买入价的十几倍。”
2017年,当时新城发展控股股价才2港元多,王振华大概是觉得股价被严重低估,突然宣布以每股3.30港元的价格向全体股东要约收购股份,准备将公司私有化。消息一出,公司股价立即跳涨至3.30港元附近横盘。
要约收购价相当于公司的封顶价,无奈之下,周韬把手中的新城发展控股卖出。但下半年,这个私有化的方案在投票环节被小股东否决,此时公司股价已大涨超3.30港币私有化价格,于是周韬只好在4港元多的价格将公司股票再度买回,一来一去,损失不少。“当时王振华谋划以3.30港元的价格私有化市场价才2港元多的新城发展控股,看似良心价,其实由于公司的快速成长,这个价格仍是极为低估的地板价。经此一事,感觉到王振华对股东不算太厚道。”
这次王振华的涉嫌猥亵女童案是一个典型的黑天鹅事件,周韬也在反思:民营企业老板对公司影响巨大,未来投资组合分散化目标的选择上,要更多寻找不依赖于创始人的行业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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