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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西瓜被偷倒赔偷瓜者300元?警方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2019年08月04日 08:14:29 来源:中新网

  据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针对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处置的“农民西瓜被偷倒赔偷瓜者300元”一事,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前,淇县公安局通报此事称,7月29日,淇县一瓜农庞某的西瓜被宋某与其女儿耿某偷走,庞某在追赶骑电动车的两人时,致耿某摔倒受伤。民警处警后现场调解,庞某赔偿两人300元。

  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进行核查,在民警训诫下,宋某与其女儿耿某主动退还了庞某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图片来源: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通报指出,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前报道:

  8月2日,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2019年7月29日6时44分,淇县北阳镇枣生村村民宋某(女)与其女儿耿某骑电动车路过庞某的西瓜地时,宋某下地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当她与女儿骑电动自行车离开时,庞某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致使三人同时摔倒。耿某双膝盖擦伤,电动车车把摔坏。

  民警处警后进行了询问,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即进行了现场调解,庞某赔偿宋某伤情300元钱。

  通报称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淇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在民警耐心教育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先,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同时,派出所民警也帮助庞某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设醒目标语提醒劝戒随意摘瓜行为。


标签:西瓜;瓜农;监督 责任编辑: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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