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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评丨斑马线上未礼让失评优资格 既是惩罚更是爱
2020年07月11日 15:19:00 来源:东方网 吕路非

  近日,浙江苍南县一名干部因累计3次未礼让斑马线行为,失去了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评优评先不仅能够得到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还意味着在职务职级晋升中多了一个筹码,事关切身利益,职场人士很难完全不在意。(7月10日的《北京青年报》)

  机关干部斑马线上未礼让行人,失去了评优评了先资格。这得益于当地组织部加强机关干部“八小时”外的延伸监管,别让“八小时”外干部的一举一动丢失了干部的良好形象。

  斑马线上未礼让失评优资格,乍一看,是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惩罚,其实更是一种关爱。

  从以往事实来看,“八小时”外往往是干部违法乱纪的多发时期,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管,是为了防范“发病”,是在保护干部。因为一些干部认为,“八小时”外属于个人“内部事务”,组织上“无权干涉”。殊不知,“八小时”外虽属于个人时间,干什么不干什么,个人可以作主;但并非对干部做丧风败俗的丑事和违法乱纪的坏事,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事,组织上就管不着。毕竟,机关干部的的身份与地位决定了其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理应做一般老百姓的示范。比如,在遵守交通规则上,要学会在斑马线礼让行为,提升个人的法规意识和品德修养,做一般老百姓行为举止的榜样。这就需要对机关干部强化“八小时”外的监管。否则,放纵不管,影响了干部的自身形象是小,败坏了机关部门的形象、败坏了干部的作风、败坏了民风与社风,才令人忧。

  从交通事故的严重性来看,时下,一些地方斑马线上交通事故频发,主要是一些驾驶员没有树立斑马线上礼让行人的意识,没有养成这方面的习惯,相反经,喜欢横冲直撞,不尊重行人的生命。殊不知,对机动车来说,行人是弱势,行人碰一下车子,车子秋毫无损,但车子碰一下行人,就会造成行人伤亡。所以,斑马线上礼让行人,就容易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驾驶员既要给予被撞者的经济赔偿,也会受到刑法制裁。这不是自己害了自己?即使侥幸没有撞伤人,一旦养成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就会养成不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迟早都会害自己。所以,机关干部斑马线上未礼让失评优资格,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管,就是是关爱干部。

  机关干部只有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从法律法规的“被约束者”转变为法律法规的“自觉维护者”,才能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意识、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才能明辨是非,克服盲从心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维护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秩序,才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可与称赞,也才能对得起干部这个身份。

标签: 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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