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5

“互联网+餐饮”盛行 朋友圈美食的食品安全谁来监管

编辑: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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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起,一款号称“媲美香港珍妮曲奇”的手工制作曲奇就红遍了朋友圈,打着高颜值、网红同款的标签吸引了不少朋友圈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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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靡朋友圈的“网红曲奇”

  浙江在线2月15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杨静涛)2016年下半年起,一款号称“媲美香港珍妮曲奇”的手工制作曲奇就红遍了朋友圈,打着高颜值、网红同款的标签吸引了不少朋友圈吃货。价格不菲却分外畅销,时常需要提前预定才能买到。就是这款曲奇,近日被曝光为黑心作坊产品。朋友圈精美诱人的“私人定制”美食也有安全隐患,不得不令人思考针对微商美食的市场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又该如何应对。

  网红曲奇被曝三无产品

  今年1月5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公安部门,一举捣毁了这个深藏网吧的曲奇地下黑作坊。执法队员发现,这些曲奇饼干外包装标有“CHIKO曲奇”,生产单位是“杭州市欧巴餐饮有限公司”,还有QS绿色食品安全认证标志。但被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加工点负责人只能拿出营业执照,无法提供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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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欧巴餐饮有限公司在微信上发布的声明

  杭州欧巴餐饮有限公司CHIKO品牌创始人表示,这次事件对公司影响很大,但是实际上他们只是一处新的生产点和新设备在做测试性生产。“在我们测试生产过程中被举报和被查出直到被曝光,首先对我们企业自身来说是个教训,应该在手续完备后再行测试,我们也愿意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理。”

  微商食品安全如何保证

  曲奇、甜点、卤味、小龙虾、大闸蟹、火锅底料……随着微商的兴起,朋友圈的私房美食种类越来越丰富,不少网友都曾有过购买互联网自制食品的经历。美食微商的走俏不仅带来了便利,也将家庭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推到了台前。

  自2016年10月1日起,《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执行,淘宝平台等C2C电商就对食品卖家实行了“一刀切”的证照准入制度。《办法》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据广州日报报道,淘宝上制售类食品仍必须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而在日常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要求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含制售范围。像水果之类鲜活的食用农产品不在《办法》规定的加工食品中,但假如经过任何形式的烹制,便属于制售食品。目前,不少主打“自制食品”的卖家已经告别淘宝,转战自己的手机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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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2017年2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实名登记、在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

  朋友圈购买食品务必慎重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食品销售,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个人在微信朋友圈销售食品,如果没有取得相应许可,其实是不合法的。通过这些渠道购买食品,消费者应当尤为慎重,务必确认对方是否有经营许可证,仔细核实卖家身份信息,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这样即使日后购买食品出现问题,也可以依据这些证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合钱江晚报、广州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