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6

过期药品怎么处理 随意丢弃污染环境还危害身体

编辑:杨静涛
导 语

据调查,目前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储存过期药品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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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5月16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杨静涛)“因为有慢性疾病,所以会储备点药,加上家里常用药的药箱,每年都要更新一次,我最近看了下,多数药都过期了,种类五花八门的,真不敢随便扔。” 北京朝阳区居民徐大姐说道。不少居民家庭里都会储备着常用药品,数量不少还容易过期,扔了怕污染环境,不扔又不知道如何处置。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理是许多人都不知所措的难题。

  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 九成人群曾随意丢弃

  据调查,目前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储存过期药品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最新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因过期造成的药品浪费高达1.5万吨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的药品属于危险废物。与一般废弃物不同,危险废物危害更大,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进而影响人类健康。

  今年两会时,就有全国人大代表呼吁重视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大多数药品过期后容易分解、蒸发,散发出有毒气体,造成室内环境污染,严重时还会对人体呼吸道产生危害。由于缺乏完善的回收机制,大部分过期药品被作为生活垃圾处理,造成空气、土壤和水源环境的污染。

  成本高昂来源分散 统一回收能力不足

  环境保护部土壤污染防治司化学品处有关负责人说道,考虑到来源分散,难以集中回收处理,参照国际惯例,对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我国目前实行了豁免管理制度。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家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在未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如将其分类收集,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其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仍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既然过期药的危害都有共识,为何不能统一回收?专家表示,现阶段我们的回收处置能力还都跟不上,不统一要求回收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过期药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危废,不仅不能循环利用,而且转运、处置都有严格的规定。按照2014年北京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医疗废物处理价格为每吨2407元,这只是从收集到处置费用的一部分。分散的危废源,高昂的成本,诸多因素让过期药回收成了各地的难题。

  各省市开拓回收渠道 民众实践情况不如人意

  对于过期药品回收,欧美部分发达国家有法定义务性或习惯性的回收机制。在英国,过期药品要被放入印有专属标志的垃圾袋,乱扔过期药品会有诚信度不良的记录,法国有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点,美国是由厂家直接上门登记回收,德国主要依托药店进行有偿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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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某社区组织药店开展过期药回收活动。

  我国一些省市也正在开拓过期药品的回收渠道。在深圳,过期药回收箱已经进入300多个社区,今年一季度就回收了近2000公斤。南京、宁波、芜湖、东营、太原等城市都已经开展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而且一些地方还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但回收处理规模还都有限。

  2005年,浙江就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2006年,浙江省还出台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但实践表明,民众主动将过期药品送到回收点的不足一成,超过七成家庭将过期药跟生活垃圾一起扔掉。

  这几年,“水十条”“土十条”相继出台,对污染防治提出了新要求。管住污染源是环境治理的重要一环,分散的危废同样得管起来。在这样的形势下,很多有识之士呼吁,对过期药管理的规定要统一加严。对此,环保部土壤司化学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已有此打算,下一步,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综合央视新闻、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浙江在线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