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4

我国政府负债率风险总体可控 地方债管理或迎“史上最严”时代

编辑:洪慧敏
导 语

中国地方债管理或进入“史上最严”时代。近日,财政部、发改委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举债融资政策边界,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要求各地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财政部介绍,截至2016年末,我国政府债务27.33万亿元,风险总体可控

  浙江在线5月24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洪慧敏)中国地方债管理或进入“史上最严”时代。

  近日,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央行、银监会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举债融资政策边界,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要求各地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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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人民日报又刊发了《开负面清单 禁违规举债》一文。针对个别地区变相举债,解读6部门发文,明确政府融资边界——地方政府举债的正路只有一条,就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一点明确了,才能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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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政府债务27.33万亿元

  财政部介绍,截至2016年末,我国政府债务27.33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初步核算数74.41万亿元计算,我国政府债务的负债率为36.7%,低于欧盟60%的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但是,一些地区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仍时有发生,此次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就是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违规举债‘新变种’,开出负面清单严堵后门,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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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放:严惩地区政府违法违规举债

  今年4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山东省对县级市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的通报。此次邹城市违法违规举债始末为:2015年2月,山东济宁市邹城市政府召开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以邹城市正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借款主体,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发行信托产品违法违规举债。

  而在今年3月,中国还惩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的重庆市黔江区政府、黔江区财政局等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以及鸿业集团、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融资平台公司有关负责人,并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党内警告、行政撤职。有的还被免职并开除党籍,司法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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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相关责任人之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局长卢某,“因对违法违规担保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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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因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中国还惩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的金融机构,包括江苏金融租赁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分别被处以行政处罚30万元等。

  据悉,上述案件的查处,对中国整个财政系统、金融系统乃至整个社会带来的震动效应非常大,以至于媒体称,“中国地方债管理已经进入‘史上最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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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等变相举债

  依据预算法,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据介绍,目前,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新变种,主要集中在融资平台公司、不规范的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等领域,通过“明股暗债”等方式,变相举债。这些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积聚了财政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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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不规范的PPP项目风险,成了防范未来债务风险的工作重点。

  所谓“PPP”,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截至目前,包括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发布或者入库的PPP项目总数已超过1万多个,投资总额达到十几万亿,而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PPP项目投资规模或将超过20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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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风险防范方面,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宗文龙表示,一般来说,PPP项目的债务风险来自于融资和运营两个环节。PPP项目中政府面临的债务风险,主要源自政府承诺的服务购买协议或财政补贴。此外,如果PPP项目运营不善导致政府“接盘”,也可能会产生债务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受制于既有经验,部分地方政府仍将其作为缓解债务压力的工具,甚至将部分债务项目包装成PPP项目,从而未能使用PPP政策引导产业环境,反而由于债务项目的包装,加大了PPP项目承担的债务风险。而公共服务PPP项目回报率较低,本身也存在回报风险等。

  中国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通知》要求地方政府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允许地方政府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方式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依法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影响:若过量举债无异饮鸩止渴

  2015年1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适度举债有利于加快发展,但过量举债无异于饮鸩止渴、后患严重。”“从美国次贷危机到欧洲主权债务危机都说明,个别地区、个别领域债务风险控制如果不当的话,就有可能引发系统性的风险。”当时,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发出了当前必须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的警示。

  “为什么存在大量地方债,根本原因在于财政体制存在着严重的财力与事权不相匹配,地方承担的事务太多。”冯淑萍委员说,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关系。

  针对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以经济指标和城市建设论英雄,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转变政绩导向,将债务管理真正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和履职审计体系,切实规范政府举债和投资决策行为,有效避免产生新的“政绩工程”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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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土地财政“无法长期依赖下去

  在房地产的“黄金年代”,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比较依赖“土地财政”。去年,苏州前8个月的土地依赖指数高达82.6%,合肥、南京等城市依赖度指数都超过50%。

  业内人士认为,但卖地模式终有尽头,届时一些地方债可能迎来危机。

  2013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18个省会和直辖市,有17个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来偿债,比例高达95%。2012年6000亿的土地出让净收入连支付地方债的年利息都不够。

  近年来,中央屡次出手调控楼市,2008年甚至一度抑制住了房价上涨的势头,但2008年底,多个地方政府迅速出台了一系列救市政策,分析人士指出,就是因为土地财政作祟。

  稳增长不能依赖“土地财政”。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情况十分危险,高价的地和房产并没有将资金向实体经济输送,也没有拉动其他产业增长。“土地财政”获得的“稳增长”效果只能落到数字上,最终都会面临高杠杆的风险。

  (综合自北京日报、人民日报、新华社、羊城晚报、中新网、财政部官网、中国财经报、央广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