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5

暴利滋生洋垃圾黑色利益链 环保部发动“阻击战”

编辑:金晨
导 语

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遇到廉价货一定要留个心眼——消费者花几元、十几元钱在地摊上淘到的衣物,有可能是漂洋过海的“洋垃圾”。

  浙江在线杭州7月5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金晨)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遇到廉价货一定要留个心眼——消费者花几元、十几元钱在地摊上淘到的衣物,有可能是漂洋过海的“洋垃圾”。近两年,河北、深圳、厦门、南京等多地都查获数量较大的“洋垃圾”走私案,“洋垃圾”进口出现明显的抬头。在部分案例中,进口的衣物不仅可能来源于国外的二手市场,甚至可能来自太平间等地。

  不过,“洋垃圾”走私泛滥也已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将出重拳加以监管——7月3日,环保部发布消息,自7月1日起,环保部组织开展为期1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年进口废物近5000万吨?

  环保部《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介绍,全年实际进口废物4960万吨,进口量最大的四类废物为废纸、废塑料、废五金(包括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和氧化皮。

  《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进口废物4698万吨,同比减少约5.3%;从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2142家,同比减少约7.6%。

  不过,据记者了解,上述有关“合法”进口的将近5000万吨废物只是官方统计数据。倒卖许可证、走私等非法进口的废物不在其中。可以推测,每年进入中国境内的“洋垃圾”远不止这个数。

  据环保部介绍,我国对进口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环境风险较小、资源价值较高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如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实行进口许可管理制度;对环境、卫生风险较大或利用价值低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等“洋垃圾”禁止进口。

  近年来,环保、海关、质检等部门纷纷出手打击“洋垃圾”走私。2013年,海关部门通报了48家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涉案的企业,环保部门也查获了10起非法倒卖进口废物案件。

  2013年,我国开展了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活动,到2015年6月,共立案侦办走私废物犯罪案件344起,查证涉案废塑料、废纸和废涂料、废矿渣、废电子垃圾等145.75万吨,抓获犯罪嫌疑人647名。其中,走私禁止进境“洋垃圾”犯罪案件150起,查证涉案电子垃圾、废矿渣、废涂料及废旧衣物等25.6万吨。另外,立案查办固体废物走私行政案件2215起,查证各类涉案废物5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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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洋垃圾”暴利惊人

  洋垃圾”暴利惊人。在今年2月广州海关查处的一起“洋垃圾”案件中,涉嫌走私进境的约800吨电子垃圾40余柜、案值超1亿元;在今年3月厦门海关的一次打私行动中,工作人员查扣国家限制进口的废塑料2000余吨,初估涉案案值超过6000万元。

  “洋垃圾”屡禁不止的背后,是非法倒卖和转让固废进口许可证的“黑色利益链”。在东南某地查处的一宗“洋垃圾”倒卖案中,从2015年开始,两家企业分别以每吨约80元的价格,向另一家拥有许可资质的化工企业购买了约1.8万吨的进口废塑料批文指标,非法转让方牟利近150万元。

  今年3月立案侦查的一起固体废物走私案中,实际收货人在境外采购废塑料,之后由拥有许可证的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某无纺制品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放行后再运送给实际收货人,两家公司向实际收货人收取每吨700元至800元不等的“包通关费”。办案人员透露:“该案犯罪嫌疑人还交代,如果今年进口指标用不完,环保部门会在明年按照上一年实际进口量减少进口指标,企业于是铤而走险利用这些指标去牟利。”

  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

  环保部上述负责人透露,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环保部从27个省(区、市)抽调了420人组成60个检查组,其中,每组分别由5名环境执法人员、2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骨干组成。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选派30名固体废物管理专家予以协助。相关地方环保部门配备1260余名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予以配合。

  通过整合环境执法、监测、固废管理力量,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取样监测、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对照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相关台账资料,检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及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检查结果、处罚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在环保部3日召开的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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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专项行动将检查三个方面

  据记者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检查三个方面: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严格对照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检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为;检查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环保部上述负责人表示,将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下发督办通知,对地方环保部门无正当理由不立案查处、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约谈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对约谈后仍拖延不办的,启动问责机制。对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责任。

  此前有专家提出“通过增设环境税收,提高垃圾处理成本,以控制和减少因利益驱使的‘洋垃圾’非法走私”的建议,但环保部明确表示,对经过合法渠道进口的废物,如果在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染物排放行为,应当依法征收排污费;但对于危害程度高、利用价值低的废物严格禁止进口,坚决打击“洋垃圾”走私,从源头切断有害废物的流入,保障我国生态环境不受到“洋垃圾”的侵害。

  (综合新华社、成都商报、一财网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