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6

“史上最严”环保问责风暴后 祁连山迎来转机?

编辑:汪江军
导 语

距离“史上最严”环保问责风暴后发布一周,甘肃为治理祁连山环境乱象下重典,祁连山似乎将迎来转机。连续出台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及抓紧修改保护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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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美景

  浙江在线7月26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汪江军)一周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通报措辞罕见严厉,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问责,包括甘肃省3名副省级干部在内,已有上百人因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被问责,此举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祁连山是西北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且风景优美,山下的祁连县更有“东方瑞士”的美誉。美丽的外表下,其实已千疮百孔,长期以来,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新华社记者曾七访祁连山,目睹了冻土剥离、碎石嶙峋、植被稀疏等多年累积的过度开发恶果。

  距离通报发布一周过去,甘肃为治理祁连山环境乱象下重典,祁连山似乎将迎来转机。

  据西部商报报道,经甘肃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批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该省的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划定祁连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底前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得到彻底清理。

  这次中央对问责提及的一系列问题中,祁连山保护区立法问题尤为令人震惊。《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三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将国家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10类活动,缩减为“禁止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3类活动,而这3类都是近年来发生频次少、基本已得到控制的事项,其他7类恰恰是近年来频繁发生且对生态环境破坏明显的事项。这也是该条例严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病灶所在,这个问题解决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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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严重

  据了解,《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也已于日前正式提请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甘肃省林业厅厅长宋尚有介绍,该《条例(修订草案)》严格按照上位法规定的内容,增加了7类禁止性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将原《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活动’修改为‘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使规定的禁止性活动与上位法规定完全相一致。”

  近期,新华社当记者第八次来到祁连山时,处处看到的是关停整改的场景,听到的是坚决关停退出的声音。记者所到之处,矿山探采项目已全面关停,水电站新安装摄像头24小时监控生态水下泄情况,各类旅游项目都已停业整顿,在建项目全部停工。 

  甘肃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来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各部门把党中央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不少在当地工作生活多年的干部群众说,这是祁连山半个世纪来最大规模的生态治理,还了祁连山一个难得的“宁静”。

  (综合新华社、中国新闻网、甘肃网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