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对于传销的关注下,一门生意也渐渐浮出了水面:反传销“捞人”。部分反传销团队会采取“有偿捞人”的方式收取一定费用作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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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杭州8月9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周舸)最近一段时间,在全国对于传销的关注下,一门生意也渐渐浮出了水面:反传销“捞人”。目前,部分反传销团队会采取“有偿捞人”的方式收取一定费用作为补助。
而除了民间反传销组织外,还有以此为生的职业反传销人,他们的收费更高。反传销固然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但是一旦沾染上了利益,会让这一善举变味吗?
收费一两千至八九万 称两小时能找到人
从曾经传销组织的A级头目,到专职反传销,刘李冰与传销的“较量”已有8个年头。现在,其团队每次“接单”,都会额外收取每人1000元至2000元的费用作为补贴。除了刘李冰这样的民间反传销组织外,还有各种帮助寻回误入传销者的组织,他们是以此为生的职业反传销人,收费从一两千元到八九万元不等。
一位自称是京津冀反传销协会成员的职业反传销人表示,在寻找和解救受害者时,需要家属先把受害者的“姓名、照片、家庭住址、大概在什么地方、来了大概多长时间”这些基本信息发给他们。“如果是在整个河北,那就需要一段时间,但如果是在廊坊、燕郊这两个地方,我能确保在两个小时内确定他在什么方位。”对此,律师易胜华介绍说,所谓的反传销组织大多没有进行登记,没有收费资质,因此有偿提供解救被困受害人的服务肯定是不合法的。
民间组织的反传销行动中,常常会涉及跟踪、破门而入等行为,但由于他们并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有可能造成误伤等麻烦,甚至触犯相关法律。
反传销缺少监管成“生意”
由于缺少监管,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至今没有正式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高昂的收费及身份的不合法,带来的是众多的质疑与风险。对此,“民间反传第一人”李旭建议由政府购买“反传”服务。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易胜华介绍说,在传销屡禁不止的情况下,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反传销、及时提供举报线索肯定是值得鼓励的。但所谓的反传销组织大多没有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并没有收费资质,因此有偿提供解救被困受害人的服务肯定是不合法的。易胜华律师还指出,民间组织的反传销行动中,常常会涉及跟踪、破门而入等行为,但由于他们并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有可能造成误伤等麻烦,甚至触犯相关法律。
从2006年起,各类反传销协会、网站、联盟等民间反传机构开始出现,这些机构多由一些曾经深陷传销的人员所创办,接受解救被困者和反洗脑的求助。起初的一片公益热情在遇到经费困难的现实后,他们无奈选择收费运作。而随着反传销的人越来越多,这项本身难度大、对从业者素质要求颇高的工作,逐渐成为一些人的“生意”。
由于自发性且至今没有相关政府部门能对其进行专门监管,民间反传销界已是乱象丛丛:收费随意,从2000元到两万不等;资质认定无门槛,人员鱼龙混杂;解救中用手机定位、翻墙入室甚至暴力逼问等手段涉嫌违法;身份不合法、违规经营遭质疑。
莫让职业反传销人从捞人变捞钱
“反传销”人的出现看似是正义之师,但这其中也存在种种隐患。有些“职业反传销”人称两小时就可找到受骗者,试问,如果“职业反传销”人真的如此厉害,那么警方与其合作不就可以直接取缔更多的非法传销组织。“职业反传销”人知道一些传销组织的地点,可以直接带人去“要人”,那么这其中不免有点狼狈为奸的意味,恐怕“捞人”也变成了明目张胆的“捞钱”。
要想解救更多深陷泥沼的受害者,不能仅仅依靠个人力量的“反传销”人,还应该依靠群众依靠政府的力量。一方面,政府部门、公安部门应加大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健全完善相关的办案制度,让百姓诉说有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应加强关于反传销的宣传,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助广大群众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切莫想着不劳而获。
(综合新安晚报、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长江网、法制晚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