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有网友上传了一段攀登南京紫峰大厦的视频,不少网友对其危险行为提出质疑。看似惊险、刺激、炫酷的爬高楼,远比我们想象中可怕,还涉及公共安全等诸多法律问题。
四名男子攀登南京紫峰大厦。图自网络
浙江在线杭州8月14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冯一伦)近年来,很多国家都出现“爬楼族”,他们为了追求刺激挑战各地的高楼大厦。如今,“爬楼族”已然从国外来到我们身边,近来流行网络的“天津爬楼攻略”就是例证。不过,看似惊险、刺激、炫酷的爬高楼,远比我们想象中可怕,不仅涉及爬楼者的安全,还涉及公共安全等诸多法律问题。
“爬楼族”爬出“爬楼攻略”
8月5日,有网友上传了一段攀登南京紫峰大厦的视频。视频中,一行四名男子坐在一座大厦的避雷针装饰塔架上,向着镜头挥手。视频之外,该网友还上传了一组令人目眩的照片,照片中四名男子站在塔架上或双手张开,或单脚站立从高空向下俯视。视频和照片发布后随即引发关注,不少网友对其危险行为提出质疑。
而在此之前,一名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篇“天津爬楼攻略”,攻略中包含了金之谷大厦、君临大厦等10处天津的高层办公楼建筑或者居民小区,还包括了在天台上架设相机的位置、如何绕道上楼、如何进入锁着的天台、如何避免保安怀疑等内容。
有网友发现,部分照片里的天台缺少保护措施,也属于未对外开放的区域,于是提出如此进入天台不仅有安全风险,也有违法的嫌疑。还有人担心,这样随意进出大楼,是否会影响建筑里人们的工作和生活。
对此,“天津爬楼攻略”的作者马先生回应说,文中提到的大厦他都曾亲自爬过。他表示,几年前,自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跟着一位爱好摄影的学长爬上了一栋大楼,从此喜欢上了爬楼拍摄风光摄影。积累了一年多的爬楼摄影经验后,马先生把自己的作品和经验总结成了“天津爬楼攻略”发布到了网上。他自称爬楼攻略的初衷是想让更多的人去欣赏天津的美景。
“爬楼族”的初衷是为了摄影。图自网络
“爬楼族”是登高望远还是天战极限?
“爬楼族”一词最初是指在城市中寻找建筑高点拍摄城市风光的摄影师。他们喜欢在城市中高楼的顶上寻找“机位”,用俯拍的角度记录城市面貌,看常人看不到的风景。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爬楼族”新闻的曝光,展示给人们的已经不仅仅是他们所拍摄的让人惊喜的城市风光,相反地带给人更多的是惊吓和不安,渐渐背离了“爬楼族”初衷,俨然已经变成了为了爬楼而爬楼,为了寻找刺激而爬楼。
在一款知名问答App上,有人这样解释,“最早是摄影爱好者,他们为了拍出好看、特别的城市照片而爬上高楼,但是大多时候高楼的天台是被锁住的,于是有些摄影师就铤而走险”“接着就有人为了爬楼而爬楼……美名其曰为攀登生命的高峰,只有在临近死亡的时候才能体验生命的珍贵”。
对于跟风的爱好者,最可怕的在于“爬胜于拍”。很多“爬楼族”拍出的照片并不怎么好,但也许他们的目的就不是拍风景,而是把自己拍进去,潜台词是“看我牛不牛!”要知道,绝大多数高楼顶端都是不允许公众登顶的,更别说在建工地了,但“爬楼族”要的就是那种突破禁忌的刺激,为此乔装打扮成建筑工人、撬锁等在所不惜。比如有一位圈中小有名气的福州“爬楼族”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大言不惭:“爬楼人与驻守的工作人员斗智斗勇,最后突破重重关口,达到自己的预定目标。这种刺激比拍摄过程还兴奋。”
律师:“爬楼族”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这样的高空爬楼行为合法吗?显然,是不合法的。
一方面,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攀爬行为如果造成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可定性为违法并作相应处罚;若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2007年,法国人阿兰·罗伯特因从外立面徒手攀爬金茂大厦而被上海警方拘留5天并限制出境。另一方面,攀爬自拍者应征得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的同意,若攀爬行为造成建筑物损害,建筑物的产权人有权要求攀爬人赔偿。
由此看来,“爬楼族”寻刺激爬高楼的风险性、危害性极大:一是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因为他们基本上是徒手攀爬,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一旦从高空跌落便殒命;二是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重地将被处以拘留,甚至面临赔偿;三是错误的示范作用,会引发其他人的模仿,给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损害,害人害己。
南京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指出,这种攀爬行为本身非常危险,有可能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单纯的攀爬行为可能比较难以界定,如果他们本身比较专业,在不出任何问题的情况下是否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还值得商榷。”刘律师表示,但一旦引起围观或者触发警报,引起大楼疏散,是可以追究扰乱社会秩序的。
如果在攀爬过程中撬开门锁,损坏财物将根据损失程度分析,若金额较大可予以行政拘留,而超过5000元则可能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将被追究刑责。如果因坠物造成伤害,则爬楼者负全部责任,而物业也可能有附带责任。
(综合法制日报、长江网、广州日报、北京青年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