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8

读图时代图片侵权泛滥 该如何扼制疯狂的“盗图”

编辑:冯一伦
导 语

网络上流传着“一图胜千言”“有图有真相”的俗语,然而在视频、音乐的正版化渐成主流的今天,图片却依然处于弱势地位。而在对网络侵权状况的统计中,网络图片占24%,在上述产业中位列第二。

  浙江在线杭州8月18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冯一伦)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推动了“读图时代”的到来,图片的电子化与网络化已成大势所趋。这一方面让图片突破了传统线下载体的限制,极大提升了传播效率,降低了传播成本,另一方面也让图片侵权盗版现象越来越普遍,成为侵害知识产权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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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法定许可使用的,可以不受先授权后使用的约束,但一定要为作者署名付酬。

  巨额的图片的产值都去哪儿了?

  网络上流传着“一图胜千言”“有图有真相”的俗语,然而在视频、音乐的正版化渐成主流的今天,图片却依然处于弱势地位。

  根据《2017年互联网产业版权发展报告》的统计,2016年中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其中网络游戏、网络广告、网络音乐等产业行业规模有数百亿甚至数千亿元,作为互联网内容的重要一项,图片产业几乎不见踪影。

  图片产业并不是没有价值。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互联网行业,几乎每个领域都需要用到图片。视觉中国集团创始人柴继军根据普华永道的一个报告测算,中国图片合理市场空间每年应该在120亿元—130亿元。但作为这个行业唯一A股主板上市公司,视觉中国营业收入也只有5亿元,其他小型图片企业收入更少。

  图片的产值都去哪儿了?柴继军说,在图片行业,侵权的情况非常严重,“数量之多令我们惊讶。”无论是线下的户外广告、企业画册还是线上的内容平台、社交媒体平台里,都充斥着图片侵权的现象。

  柴继军在中国版权协会举办的研讨会上算了一笔账:“目前我国微信公众自媒体有1700多万,其中76%属于非个人的商业使用。如果这些机构自媒体中的10%能使用正版图片,每年支付2000元,微信公众号的图片市场就有2亿元。”而作为我国唯一一家上市的图片库公司,视觉中国2016年的财报显示营业收入为7亿多元。

  可惜的是,无论是教科书中的图片,还是微信上的图片,都没有为图片产业的产值作出贡献。“现在互联网极其发达,互联网使用的图片量远远大于传统纸媒的使用量。按照这个道理我们来推算,每年图片应该产生的版税数量是巨大的,但是都没有真正转化成生产力。图片的产值大都被侵权盗版消耗掉了,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林涛说。

  保护意识淡薄致“盗图”随处可见

  从《2017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中可以看出,中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网络图片所占份额微乎其微。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对网络侵权状况的统计中,网络图片占24%,在上述产业中位列第二,形成奇特的“倒挂”现象。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的统计,2015年海淀法院审理图片著作权案件1000多件,2016年翻倍到2000件,翻了1倍。2017年到7月为止已经有2800多件,预计到年底应该是在2016年的基础上可能再翻倍。可以看出,图片侵权案件的增长量非常大,从诉讼纠纷的角度上来看,相当于两年时间翻了3倍。

  从原告的情况来看,2015年、2016年图片类案件中,原告个人作为主体的案件增速非常迅猛。2015年只有200多人,2016年翻了4倍,达到将近1000人,2017年预计比2016年又要翻倍。机构作为主体的原告增长率则没什么变化。

  从被告情况来看,第三方平台微博、博客、APP等平台主要作为被诉方。由于管辖的原因,涉及微信图片侵权的案件在海淀法院见到的非常少。但杨德嘉表示,微信方面侵权图片使用量也非常大。

  中国版权协会驻会副理事长王自强从事版权行业已有30多年,他说:“图片行业的地位很尴尬,最新的互联网版权报告竟然就没提图片版权的问题。而实际上,图片的侵权率在众多作品类型中位居第二。”他认为,随着照相手机的普及,人人都是摄影师的时代已经到来,图片的价值也日益凸显,但这些价值并没有转变成真正的图片生产力,大部分价值被盗版抢走了。

  与网络影视、音乐、文学等相比,图片版权保护无论从司法、行政执法还是社会关注度上都还没引起高度重视。王自强认为,摄影作品的主体和客体数量众多,网络环境下传播方式和消费方式众多,都足以说明图片在版权保护领域具有重要地位,需要下大功夫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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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推动了“读图时代”的到来。

  保护图片版权需要各方力量

  专家指出,加强网络图片版权保护已成为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强调,图片版权保护首先要完善法律体系,大力推进修改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进程,使这些法律法规适应数字化和网络时代图片版权保护的新情况。

  除了法律法规的完善,还需要建立行业规范。视觉中国集团创始人柴继军提议图片版权保护领域应该建立一个行业组织,能够统一发声,这样在与互联网平台方沟通时可以一起参与,而不是单独某个公司制定规则。“希望大家能统一起来,跟互联网的大平台建立日常性的沟通机制,因为数量太多了,对他们来说也是非常繁重的工作。同时行业还可以建立好的机制,能够有长效监管,建立处罚的长效机制。”

  相对于影视、音乐、文学等版权作品,网络图片版权的监管仍相对滞后。今年7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2017”专项行动启动,聚焦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领域的版权整治。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互联网上传播的所有版权作品,平等保护没有例外,图片也是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对象之一。

  而从更长远来看,网络图片版权保护有赖于加强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既要有好的法律制度,也要有好的执法体系,最重要是整个社会意识的提高。”王自强说。

  (综合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