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5

刷单行为最高要罚200万 “双十一”可以放心买买买了

编辑:杨静涛
导 语

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新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浙江在线11月5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杨静涛)帮助他人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今后将有法可依,“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处罚。在全民购物狂潮“双十一”的来临前夕,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表决,加强了对消费者们放心“剁手”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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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新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根据新法,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网络水军”将受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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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成为了网购爱好者,对于网络购物平台的监管的关注度也持续升温。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11月4日表示,每年随着像“双十一”这样的网络节日的到来,网商平台集中打折、优惠,吸引消费者眼球,促进消费,这对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有非常积极的一面。在这个过程中,有商家采取恶意刷单行为来增加交易量。

  杨红灿介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第9条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

  据他介绍,当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的状况、用户的评价、曾获得的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另外一种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杨红灿表示:“也就是说,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像‘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这也是更好地对广大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 ”

  500家失信企业黑名单公布

  近日,国家发改委还专门召开了“双十一”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媒体通气会,强化电商促销中的“信用问题”。发改委表示,为了让消费者安心购物,在“双十一”前后将发布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其中首批“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500家”黑名单已经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

  名单中位列前几位的有:北京和慈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贝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文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在“双十一”之前公布了首批黑名单,起到了良好的预警作用,发改委此次的做法非常值得点赞。

  朱巍说:“第一批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的500家企业名单已经公布,希望接下来还会有后续的批次,这应该是一个动态的黑名单,我认为应该建立动态的上网下榜机制。另外,对于电商平台而言,应该将这样的企业从平台下架,如果消费者真的在‘双十一’中通过C2C或B2C的平台买到假货,或是买到了已上黑名单企业的商品,平台应当承担一定的赔付责任。”

  工商总局发布“七不得”

  针对往年“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消费者关注度很高的“先涨价再打折”“有价无货”“虚构交易”等问题,工商总局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提前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做到“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目前,由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正在对部分省市2017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集中督查。

  督查组将在“双十一”前实地调研指导阿里巴巴、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网、聚美优品等平台(网站),了解“双十一”企业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风险防范措施准备情况,针对问题进行行政指导,对企业加强自治、落实平台责任、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要求,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综合人民日报、北京青年网、中国网、央广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