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5

“抱团养老”让生活更美好?这种模式也存在风险和漏洞

编辑: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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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养老金制度的不断完善,老年人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对于精神、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多。

  浙江在线1月15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金晨)近年来,随着养老金制度的不断完善,老年人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对于精神、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多。然而,一方面是家庭子女忙于工作顾不过来;另一方面,一些养老机构虽然专业性强但缺乏家庭式的情感关怀。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互为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或同住一个村庄、社区,或有着共同兴趣爱好的老人,自发“抱团”生活,他们互帮互助、和睦相处。这种被称为“抱团养老”的新养老模式让不少老人产生了期待。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受到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

  近期,杭州市余杭区一个“抱团养老”的故事引发全国关注。73岁的王阿姨和老伴住在杭州余杭瓶窑,一幢有鱼塘、有菜地、有果树的200平方米三层农家小院里,13位志同道合的老人组成了“新家庭”,像家人一样互助互爱,互不干涉隐私,融洽相处已近半年。7户老人“抱团”入住后,大家签署了《结伴养老协议书》,对租金、伙食、卫生、绿化等都作了相应规定。据悉,每个房间租金在1200元到1500元不等,这些钱用于一日三餐、花木修剪、房屋保洁等开支。半年来,房内说笑声不绝于耳。“我们生活得很快乐,在一起非常有乐趣。”一位老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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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抱团”也有尴尬 生活习惯差异大

  其实,在王阿姨之前,69岁的独居老人张浩就已经进行了几个月的“抱团养老”尝试。她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张浩住在杭州余杭区,因为老伴去世,孩子不在身边陪伴,加之身体又不是很好,她的生活倍感孤独。她曾考察过一些养老机构,但因为费用问题而不得不放弃。她想出一个主意:拿出自家的三居室,自己住一个房间,招募两位老人住其它两间,大家一起买菜做饭,根据实际情况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应征者只需付给她相应的房租,饭费以及水电煤气费用等则都是均摊。

  对于应征者的条件,张阿姨有自己选择标准,“要有点品位的”。张阿姨曾是某医院的高级护士,懂得护理,对于心理方面的护理,她认为自己也没有太大问题。不过,她的“抱团养老”实践却并不顺利。

  第一个前来应征的老人是位老爷子,因为有“三高”、白内障和其他老年病,“面试”没有过关。后来,她在几十位应征者中选择了66岁的赵女士和71岁的孙女士。但一个月的磨合期仅仅过了一半,两位老人就由于一些矛盾相继搬离了张阿姨的家。

  接下来,张阿姨前前后后约见了十几位老人,也有几位老人曾先后入住她家。但是他们都没有通过磨合期,最长的住过20天,最短只住了5天。其中一位老人和张阿姨是同乡,又是医生,两人有许多共同语言。但是,两位老人的生活习惯差异较大,最终还是“和平分手”。张阿姨表示,虽然是“抱团养老”,但她不希望别人干涉自己的生活。

  挑来挑去,张阿姨觉得年龄相仿、和自己曾住过一段时间的孙阿姨是“抱团养老”的合适对象。后来,两人又共同住了一段时间,张阿姨还购买了应急按铃、卫生间扶手,使家中更加“适老化”,但因为各种原因,两位老人还是没能继续在一起“抱团”。

  对经济基础有要求 担心突发疾病无人照顾

  有的老人对“抱团养老”很有期待,但也有人对“抱团养老”的一些后续问题有些担忧。

  李建斌(化名)今年55岁,在一家金融类外企工作,家住北京市海淀区黄庄,现在和老伴两人居住。他认为,“抱团养老”对老人的经济基础也有一定要求,这也是这种养老模式在推广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难点。

  “需要保险和退休工资相当有保障,不然没那么容易,从场地、设施配套来看,条件也不能差。”李建斌说,“有相当一部分老人还是喜欢挨着自己的孩子住,隔辈儿亲,喜欢看着自己的孙子孙女长大。”

  老人的身体状况也是“抱团养老”这种养老模式需要考虑的。

  “我个人认为,‘抱团养老’更适合年龄不太大的老人。能下床走动,去哪里都可以;如果只能躺在床上,那就麻烦了。如果岁数大了,都走不动了,还是需要子女照顾或者去养老院。”李建斌说。

  建议签合同明确责任 避免纠纷和麻烦

  “养老院里的人彼此之间没有经济关系,又都与养老院有经济关系,看似自愿的组合其实有强制的意味,关系疏远,矛盾也就少了;而‘抱团养老’的形式看似彼此关系紧密,实际维持起来是有难度的,老人之间有时候也有些小肚鸡肠。”李健斌说。

  在首个“抱团养老”成功案例中,一条被认为比较成功的经验是老人签订了《结伴养老协议书》。“协议书对卫生绿化、不打听个人隐私、房屋租金、伙食费、值日等方面做了规定,一共11条,所有参与‘抱团养老’的人都有签字”。

  对于“抱团养老”协议书,刚刚从北京市一家国企退休的李志华(化名)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感觉问题慢慢就会出现,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最后有可能不欢而散,‘抱团养老’协议书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相见好,同住难。”李志华认为,最好还是找相关律师咨询一下,签个合同靠谱。

  “都是老人,万一出事了,风险太大。比如,万一闹矛盾吵架,有老人心脏病发作造成不良后果,这事儿怎么办?”李志华说,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对“抱团养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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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抱团养老”存漏洞 仍需政府支持引导

  “抱团养老”值得借鉴推广吗?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王平指出,“抱团养老”是老年人自助养老的一种新方式,反映了当今养老方式的多样化需求,是对公共养老的有益补充,契合未来互助养老的大趋势。但他指出,这种模式对于以养老院为主的机构养老和社区照料为主的社区养老有一定启示作用,但是其复制和推广也面临许多问题。  

  “‘抱团养老’需要一个相当大的场地,如何通过个人自筹来解决?”王平说,除了像案例中由一户老人单独提供以外,一些城市老人也考虑过合租城郊农民自建住宅,但在城郊寻找大量闲置且交通、环境等要素相对优质的农民自建住宅,并非那么容易,“不仅如此,相对于养老院等方式,‘抱团养老’也考验入住老人的自身素质和社交能力,毕竟在生活过程中面临着生活开支、相互交流、矛盾协商解决等实际问题。”  

  除此之外,王平还注意到,随着高龄、失能等问题在我国老年人中愈发突出,“抱团养老”虽能解决非护理型老人的养老问题,但对于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却无法提供帮助,“等选择‘抱团养老’的老人年龄更大或出现健康问题后,这种模式恐难持续。”王平建议,政府应该对“抱团养老”予以支持和引导,制定规范的“抱团养老”协议,建立纠纷解决机制,这样才能让“抱团养老”走得更远。

  (综合法制日报、北京晚报、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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