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6

电动自行车新规今日公示 提升最高速度能遏制超标车吗

编辑:王艺
导 语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16日面向社会公示。

1516049210200070.jpg

  浙江在线1月16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王艺)据工信部网站消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16日面向社会公示。《规范》对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超标电动自行车看似便利实际危害大

  说起电动自行车,它以轻便、快捷受到很多人的青睐,然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恐怕是最受人关注的。而超标车的问题在这方面尤为严重。例如,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现行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

  据公安部最新统计,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因电动车引发的较大以上(指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亡人火灾事故34起,造成158人死亡。

  除了骑行时交通秩序方面的危害,停放和充电问题也困扰着很多人。楼道内随意摆放占用公共通道,随便扯根电线充电,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这两大类应该是困扰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在接受采访时还指出,现在十分常见的摩托化的电动自行车,严重违反了此前中国唯一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也就是1999年出台的规范。其中,主要是两项指标:最高车速度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新标准与时俱进 提升骑行者和行人安全

  与之前的标准相比,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在外形上有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即必须有脚踏板。对此,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电动自行车讲到底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能由人力驱动行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是为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产品相区别,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当然,脚踏骑行功能是电驱动的重要补充,也便于基层道路交通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进行辨别,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主要是考虑到如果车速过快,将直接增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行人做出相应避险动作的时间很短,刹车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很容易与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发生碰撞,有时甚至还会出现侧滑摔倒等失控现象,造成了许多人身伤害事故。因此,将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确保安全的重要前提。

  除此之外,标准还对最高车速和蓄电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装)要求,避免产品出厂后提高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明确了前后轮中心距、车体宽度和鞍座长度等指标,防止车辆超长、超宽,避免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造成安全隐患;增加了车速提示音,避免群众诟病的电动自行车声音小、速度快,从背后靠近时不能提前预警的问题;由于近两年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和充电器故障引发的火灾越来越多,新增和完善了电气安全和充电器安全内容等等。

  【延伸阅读】杭州一月内发生5起电动车与工程车严重事故

  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16日,差不多正好一个月的时间,杭州已经连续发生五起车祸。车祸的双方,无一例外为工程车和电瓶车。尤其是从本月8日开始,每隔三天就会发生一起严重车祸。

  1月16日上午,杭玻街丁城路口,一辆工程车在右转时撞上一辆电动车,骑电动车的女伤者被送往杭钢医院,伤势严重。

  1月14日,拱康路北向南车道,电动车在试图绕过工程车时不幸被压在车底。随后人被消防救出送往医院,骑车大伯骨折,右手和踝关节软组织坏死,恐留有后遗症。

  1月11日晚10点多,体育场路建国路口,一辆工程车右拐碾轧了一位骑女式电瓶车直行的浙二医生,马路中间拖了一条二十米长的血迹。

  1月8日下午4点多,滨文路新浦路口,一辆工程车右拐撞上左拐的电瓶车。电瓶车上58岁的爷爷和5岁的孙女双双被卷进车轮下,两人均不幸身亡。

  2017年12月17日下午1点多,明月桥路备塘路口,一辆工程车撞倒了骑电瓶车去银行取工资的71岁大伯。大伯左腿膝盖以下截肢,右腿严重骨折,能不能保住还不好说。

  (综合中国新闻网、中国之声、东方网、杭州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