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0

“熊孩子”背后总有“熊家长”? 家庭教育责任亟待立法明确

编辑:金晨
导 语

在餐厅大吵大闹、在墙面上胡乱涂鸦、待人刁钻没礼貌……“熊孩子”不光把家里搅得翻天覆地,还往往在公共场合影响他人。

  浙江在线杭州5月10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金晨)在餐厅大吵大闹、在墙面上胡乱涂鸦、待人刁钻没礼貌……“熊孩子”不光把家里搅得翻天覆地,还往往在公共场合影响他人。为什么会出现“熊孩子”?面对“熊孩子”该怎么办?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9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2.4%的受访者感觉现在“熊孩子”多,89.4%的受访者指出“熊孩子”的出现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69.5%的受访者归因于父母没原则的宽纵和溺爱。当“熊孩子”犯错时,88.5%的受访者反对家长说“他还是个孩子”,83.3%的受访者强调对孩子的不当言行要在第一时间给予纠正。

  受访者中,已婚有孩子的占71.9%,已婚没孩子的占16.9%,未婚的占11.3%。年龄上,00后占1.4%,90后占26.7%,80后占53.0%,70后占13.84%,60后占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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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徐骏

  “熊孩子”不守规矩现象频出

  近日,这样一则视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前,几名儿童不停地将纪念馆地上的鹅卵石丢入水池中嬉闹。因为悼念广场上铺设的鹅卵石象征着遇难者的累累白骨,几名儿童的举动实属不妥,更为重要的是,这几名孩子的家长没有对这种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并对儿童进行教育。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近期,全国已经发生多起“熊孩子”闯祸事件。

  4月29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丰庆路与北环路交叉口附近的一个小区内,浓烟滚滚,巡防员随即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大片杂物着火,巡防员们抄起灭火器和消防员一同将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附近一个车棚内数百辆电动车幸免于难,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据社区目击者称,这把火是两名八九岁的孩子点杨柳絮引起的,看到着火后,两个孩子吓的瞬间跑开。

  张玲(化名)是杭州第十四中学的教师,有一个8岁的儿子。张玲回忆说,她的儿子一年级时,班上有个总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的“熊孩子”。“有一次我孩子和他起争执被打,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我发现这个‘熊孩子’有一个不讲理的爸爸。”张玲说,那个爸爸第二天来学校接孩子时,见到她的儿子就想打,“旁边一个女老师跑过去护住了我儿子,对方错将老师当成我,想一块打。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后怕”。

  在张玲看来,“熊孩子”大都集中在幼儿园阶段到小学三四年级。“我个人认为‘熊孩子’的数量现在可能处于一个高峰。80后、90后曾被认为是小公主、小少爷比较多的一代,现在他们开始为人父母,可能也会延续自己父母宠溺孩子的做法。”张玲直言,“熊孩子”后面通常都有“熊家长”,“爱孩子没错,但以孩子为中心,甚至强迫周围人也以自己孩子为中心,这一定是错误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对记者说,这些情况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有关。

  对于当前社会上出现这么多的“熊孩子”不守规则现象,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讲师傅添博士告诉记者,我们应该将这看成是良好的、合格的家庭教育缺失导致的结果,这已经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必须得到我们足够的重视和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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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教育缺失应负主要责任

  近年来,“熊孩子”不守规矩现象频发引起社会深刻反思,到底是什么造成了“熊孩子”的出现?

  程方平认为,儿童进入幼儿园之前,家庭教育占主要作用,在入学之后,占主要教育的作用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很多家长不是教育专家,没有社会机制来培养家长,所以这个现象反映的是社会共同治理的问题。

  在傅添看来,关于“熊孩子”,家长应当承担最主要的责任。我们绝不能因为社会上存在着一些不守规则、自私自利等消极的现象和风气,就开脱家长在家庭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方面的失职,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主要承担的是道德责任。

  根据傅添的观察,很多家长自身就没有正确的教育观、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不知道该培养孩子怎样的品格、操守、言行,也不知道该如何培养,而是一味地溺爱孩子、无原则地原谅孩子的过错,这就容易出现“熊孩子”。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剑波对记者说,这样的家长不但没有遵守法律,也会导致“熊孩子”的行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该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王剑波研究发现,值得注意的是,不满14周岁的“熊孩子”不但能给人捣捣乱,还会实施具备极其严重危害性的行为,如杀人、放火、抢劫等,给社会带来深刻的“教训”。而“熊孩子”早期价值观念的形成主要是由家庭教育而来,他们如果实施严重暴力行为,则说明家庭教育中法治教育、规则教育的缺失。

  傅添补充说,相对来说,学校教育在“熊孩子”问题上的责任,要远小于家庭。从德育上来说,家庭永远是孩子道德养成的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责任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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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立法确定父母教育责任

  通过立法确定父母的教育责任,成为专家眼中解决“熊孩子”问题的主要途径,这一点,也与国家思路相一致。

  早在2010年2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7部委首次联合发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这是首份国家层面的科学系统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性文件。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制定专门的家庭教育法,为推进家庭教育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是《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家庭教育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实施办法。

  次年3月,在参加全国两会时,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郝平透露:“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确实在推进之中,由全国妇联牵头组织,教育部予以配合,加快立法进程,力争尽早提交审议。”

  在家庭教育立法领域,一些地方已有所动作。

  2016年9月,《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开始实施,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对家庭教育中出现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等现象进行规范。

  2017年10月,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推进当地家庭教育事业发展。

  傅添对记者说,解决“熊孩子”问题的根源在家庭教育,因此,解决问题的最根本出路,就是对家长进行必要的教育,让他们重视自己身上所肩负的教育责任,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学校、社区密切配合,形成教育的合力,共同把孩子教育好。

  傅添的建议是,从长远看,需要依法落实和保障家庭教育的质量。要推进家庭教育法的制定,明确家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以及相应的强制性和惩戒性措施;设立家庭教育的专业机构和人员,管理、引导和监督家庭教育的实施,特别是要藉此来明确一个基本原则,家庭教育并非家长的私事,也是一种公共责任。

  “这是保障家庭教育质量、减少‘熊孩子’的根本出路。”傅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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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延伸】:如何治理熊孩子?专家来支招

  “熊”是孩子的一种天性,作为成人应允许孩子有“熊”的行为,“熊孩子”的行为背后都会有不同的原因,需要家长正视、理解和看待。过度放任和过度严苛都不是最好的教养方式,更好的做法是在二者之间取得平衡,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自由。正确理解孩子行为背后的原因,采取正确的方式引导孩子,这样才可以促进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帮助他们成为独立而自主的人。

  ● 贴士一:允许有度的“熊”

  “熊”是孩子的一种天性,家长应正视、理解和看待孩子的行为,但不能没有限度。如果一味溺爱放纵,只会让他们变本加厉,养成孩子的不良习惯。

  ● 贴士二:循序渐进

  想要改造“熊孩子”,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绝不可急于求成。孩子虽小但是自尊心很强,要想让“熊孩子”真正有所转变,需要平时长期的训练。

  ● 贴士三:立好规矩

  要给孩子立规矩,让他从小就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个意识在宝宝头脑中扎下了根,就会成为他的行为准则,形成自律。

  ● 贴士四:转移注意力

  当孩子要表现出“熊”的一面时家长应用其他方式吸引孩子的注意力,使孩子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面,这样就免除了与孩子的正面冲突。

  ● 贴士五:树立榜样

  有些孩子因为年龄小,虽然知道规则,却不知道该怎样做。因此,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榜样,言传身教的将正能量传递给孩子,并带领孩子一起去做。例如,书如何摆、玩具怎么收等。

  ● 贴士六:赏罚分明

  家长必须赏罚分明、言出必行,平时给孩子订好规矩、做好榜样,才能培养孩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

  (综合新华网、法制日报、深圳特区报、中国青年报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