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辣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出台 500亿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编辑:金英磊
导 语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酝酿已久的辣条(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进入“落地”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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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5月17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金英磊)“吃包辣条冷静一下”,这话你肯定不陌生。作为一代网红食品的代表,辣条不仅是段子手的最爱,更是让无数“吃货”欲罢不能。然而,辣条也是各地方食药监部门抽检黑榜中的“常客”。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酝酿已久的辣条(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进入“落地”准备阶段。

  据媒体早前报道,2015年至2017年中旬,全国有15个省份共计131家辣条生产企业的195批次辣条上了食药监局的“黑名单”。在通报的180起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是主要原因,其中菌落总数超标占68起,甜蜜素超标占30起。

  记者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信息显示,2017年共有4批次辣条抽检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涉及菌落总局超标和霉菌超标。2018年至今,分别在食品安全抽检中检出不合格辣条食品共计33批次。

  除了是抽检黑榜中的“常客”,辣条行业还存在标准衔接不上的问题。早在2015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指导,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主办,中国经济网等协办的“2015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上,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粮油加工研究室副主任谭斌研究员就曾指出,辣条由于产品品类发展时间短、标准建设滞后,这是造成产业安全的关键。

  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利益链条,鼓励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三无”产品及其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随后,“五毛食品”整治工作自4月1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五毛食品”即单价为“五毛”左右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因其价格低廉,口感辛辣刺激,色泽艳丽,受到儿童、青少年青睐,但其可能存在高油高糖高盐或甜味剂、防腐剂超标的问题,不利于身体健康。

  “‘五毛食品’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给少年儿童带来严重的营养危害甚至健康毒害。”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分析,少年儿童吃了这些食品,相应地就会少吃健康食品,减少正常的营养摄取,从而影响生长发育。从食品安全的角度看,有很多“五毛食品”违法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食用添加剂,还有的在“黑窝点”“黑工厂”生产加工,有害微生物超标。“少年儿童食用这些食品,会危害身体健康,使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甚至神经系统受损,这种伤害可能是伴随一生的。”

  据报道,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6年11月提出调味面制品行业国家标准立项,由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等机构牵头,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制定好辣条的国家标准。据参与专家透露,新标准出台后将会对辣条产业发展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

  此外,据媒体先前报道,关于辣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各地一直存在争议,甚至出现了地方标准相互“打架”的情况。如按照宁夏的地方标准,辣条为方便食品,不得添加甜蜜素,而依据河南省地方标准,辣条执行糕点类标准,允许限量添加甜蜜素。

  对于类似问题,《征求意见稿》中标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后发现,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钙,最大使用量为1.6(g/kg)。

  《征求意见稿》还标明,调味面制品是以小麦粉和/或其他谷物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油脂等辅料,经配料、挤压熟制、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具有一定韧性的即食食品。对于辣条常见的“大刀肉”等类似肉类食品名称的标注,《征求意见稿》要求标签标识中应标明产品真实属性“调味面制品”。 

  (综合经济日报、中国网、人民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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