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调整完善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届时,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将不得生产、销售和进口,从而实现“超标车”的逐步退市。
浙江在线杭州5月20日讯(编辑 沈正玺)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390项国家标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下文简称《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完善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25公里。新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届时,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将不得生产、销售和进口,从而实现“超标车”的逐步退市。
近年来涉电动车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
从分析看,全国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和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大多未经培训考试,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再加上超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车身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由于电动车本身的质量问题、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和监管环节的失灵,也极易导致电动车火灾频发。
新《技术规范》进一步厘清各项生产标准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完善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25公里。
专家表示,新的《技术规范》合理设定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关键技术指标,实施后既能有效满足出行需求,又能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出行的干扰。
原先年销量超过2000万辆的超标电动车市场,将根据消费者的选择而划分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两大类。“新标准坚持了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国标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而此前的电动车标准是最高车速是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为40公斤,电机功率为240W。
下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执法,逐步实现超限车退市
《技术规范》还补充和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实施后不仅能够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一旦起火后还能够延缓车辆燃烧蔓延速度,为人员逃生和外部施救争取更多的宝贵时间,尽可能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面对超标电动车“大行其道”扰乱出行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局面,人民群众对非机动车特别是超标电动车的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即将实施的新“国标”正是顺应了这种呼声。尽管目前超标车保有量虽仍居高不下,但随着新政的不断推出加上日益严格的执法,超标电动车使用和销售已经日趋遇阻,退市终于进入“倒计时”。
新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明年的这个时候,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实现逐步退市。
(据法制日报、北京晚报、新华网、人民网等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