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济南实行养狗计分制 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吊销“狗证”

编辑:周舸
导 语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处获悉,“计分制”实行以来,共处罚了1430名犬主,其中,122名犬主被扣满12分,参加学习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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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浙江在线杭州8月6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周舸)未拴狗绳、犬吠扰民,济南实行“养狗计分制”后成效几何?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处获悉,“计分制”实行以来,共处罚了1430名犬主,其中,122名犬主被扣满12分,参加学习与考试。

  那么,哪些行为可能导致扣分?考试又会考些什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多次不牵狗绳将被吊销狗证

  养狗,有人喜欢,有人烦,争议由来已久。

  一个基本的共识是,你养狗我不管,但不要影响别人,自己乐呵就好。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犬声扰民,狗粪污染,宠狗咬人,流浪狗乱窜等狗患问题正在日益增加。

  去年山东济南推出“养犬计分制”的消息一经发布,随即引发热议。众多网友持支持态度,有网友评论称:“对于害怕狗的人简直是个好消息。‘犬患’本身就是人导致的,济南从根本入手,以治人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犬患’问题,是怕狗者的福音。”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因犬只扰民等犬患问题突出,济南从2011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养犬专项整治活动。2017年1月1日,济南市正式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第一次查处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的行为,民警将对犬主进行警告,并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时,将按照情形对犬主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并扣除6分;第三次查处时,对犬主扣满12分,同时,狗证若未年审也将一次扣除12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扣满12分要考试,考些啥

  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陈朝对记者说,养犬管理计分制实行一年半以来,共处罚了1430名犬主,其中,122名犬主被扣满12分,并参加学习与考试。

  “110名犬主通过考试领回了犬只,还有12名犬主未通过考试,依照《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我们将犬只没收。”陈朝说,“大部分犬主都会配合,但每天收缴犬只的时候,也会碰到不配合(民警执法)的犬主。这时候我们就会告诉犬主,第一,我们保证所有工作人员不会虐待犬只;第二,只要你积极配合,不会为难你;第三,我们扣下你的犬只,是因为你违反了养犬管理的法规。如果你不配合,妨碍执法行为,那么你的行为会上升到妨碍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那么,这个考试会考些什么呢?相关人士表示,考试的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和填空题。每次考试的出题类型不完全相同,会根据《养犬管理规定》来灵活设置。比如,填空题会有“犬绳有多长”、“多久能拿到养犬证”这样的基本问题。

  文明养犬信用计分制实施细则

  济南市公安局制定的《文明养犬信用计分制实施细则》,其中包括“扣分项”和“奖分项”。犬主如果不文明养犬将被扣分,参与劝阻不文明养犬活动、自愿在社区协助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做文明养犬宣传工作等,则能获得奖励分。

  据说,本着“人性化执法”“给机会执法“的方式,考虑到犬主和犬只的感情,对法规规定应予没收犬只的处罚环节,在没收犬只、犬主扣12分后,犬主只需免费参加学习《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科学知识》等相关法规知识,学习合格后,就可将犬只领回。

  扣分项

  犬叫扰民、遛犬不拴绳等干扰他人生活初次:

  警告,扣3分犬叫扰民、遛犬不拴绳等干扰他人生活第二次:

  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扣6分犬叫扰民、遛犬不拴绳等干扰他人生活第三次:

  没收犬只,五年内不得饲养犬只,扣12分,学习法规合格后重新领养犬只。(免费)未办理犬证、未按时年审初次:

  没收犬只,并按每只犬处以二千元罚款,扣12分,学习法规合格后重新领养犬只。(免费)

  奖分项

  一、自愿和民警一起巡查,监督民警执法环节,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每次奖3分。(凭巡查照片和民警出具的证明,由管理民警将以上资料上传养犬管理手机APP管理平台,电脑系统为其加3分)

  二、自愿到动保基地做义工每次奖2分。(凭动物保护协会的证明,由管理民警将以上资料上传养犬管理手机APP管理平台,电脑系统为其加2分)

  三、自愿在社区协助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做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奖1分。(凭工作照片和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由管理民警将以上资料上传养犬管理手机APP管理平台,电脑系统为其加1分)持养犬登记证参加以上加分活动,一个计分周期(两年)最高加分9分。

  浙江新闻+

  绍兴试水养犬扣分制 养犬像开车违规就扣分

  从2016年3月起,绍兴市越城区试水养犬登记证扣分制,市民在养犬过程中,有扰民等违规行为,其养犬登记证就会被扣分,扣完12分,将被吊销养犬登记证。

  越城区城管执法局根据《绍兴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在越城区范围内,试行养犬登记证记分制管理。越城区城管执法局犬类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张灼明告诉记者,每条办理过养犬登记证的狗,体内都有生物电子标示器,记录多种信息,他们就根据这个生物电子标示器制定计分制。

  例如携犬进入学校等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扣3分;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扣6分;随意注销养犬登记证等行为,扣12分。12分被扣完,持证人就需要重新申领办证。但如果存在故意驱使犬只伤人,或犬只伤人后,持证人拒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将被直接扣除12分,并不得重新申领。

  “好比醉驾等恶劣驾驶行为,这些持证人将被我们列入黑名单,不能再养狗。”另外,如果有虐待犬只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也将被列入黑名单。

 (综合钱江晚报、北京青年报、济南日报等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