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国家卫健委撤销三司 中国计划生育成为历史?

编辑:蒋敏华
导 语

备受关注的国家卫健委机构设置方案,终于尘埃落定。9月10日晚,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三个司全部撤消。

1_副本.jpg

典型的“三口之家”中国家庭(网络图片)

  浙江在线杭州9月11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蒋敏华)备受关注的国家卫健委机构设置方案,终于尘埃落定。9月10日晚,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三个司全部撤消。

  机构改革尘埃落定

  今年3月13日,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指出,“不再保留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月17日,该方案经十三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1981年以来,国务院组成部门中第一次没有“计划生育”名称。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的信息,国家卫健委设医政医管局、医政医管局、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职业健康司等21个内设机构。

  引发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是,原内设机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三个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内设机构,均已撤销。与之呼应的是,新设了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

  计划生育职能转变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对记者表示,内设机构中名称层面,的确没有了计划生育字眼。但是新设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还负责计划生育有关的业务。

  方案显示,而新设立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要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陆杰华表示,过去计划生育更多的是数量控制,而目前,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更重要的是对生育、家庭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并且,计划生育本身也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解决,例如独生子女养老补助、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等问题,这都需要新设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来妥善解决。

  陆杰华表示,在全面放开二孩背景下,完善并实施鼓励生育的相关配套措施,也是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被赋予的重要职责。

2_副本.jpg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网络图片)

  基本国策与时俱进

  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曾经是一项基本国策,影响十分广泛,同时也不时引发广泛争议。

  1980年9月,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明确提倡“只生育一个孩子”,不久,党中央向党员、团员发公开信进行提倡,这标志我国一孩政策正式出台并全面实施。

  1981年,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

  2001年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2002年施行。各地根据该法制定“双独二胎”政策,陆续在全国推开。

  到了2013年,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时,其职责包括“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2018年3月,“计划生育”首次从国务院组成部门名称中消失。9月10日,“计划生育”从新组建的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名称中消失。

  (综合人民网、国家卫健委官网、经济观察网、每日经济新闻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