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石家庄一高校就官微恶搞革命先烈道歉 公安机关已介入

编辑:金英磊
导 语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官方微博今日发布致歉信,称27日该校负责维护校团委微博栏目的学生,复制转发了一条调侃革命先烈的笑话,校团委负责管理微博账号的人员当日发现了该条微博,随即删除。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

  浙江在线9月28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金英磊)9月27日,@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 发布了一条同时恶搞了邱少云、黄继光、董存瑞3位烈士的微博受到众多网友的质疑和声讨。

  据网传截图显示,在这则带有“每日一笑”的超话的微博中写道:“趴在草地上的邱少云对战友说:’我有预感,我今天要火。’匍匐前进的黄继光说:’我也有预感,我趴着也中枪。’董存瑞冲锋时说:’我有一种预感,我要碉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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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微博发布者显示为“@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该账号被认证为“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官方微博”。该微博发布于9月27日12点16分,但目前,该条微博已被删除。

  该微博发布后,引来了众多网友的质疑声,且即便删除后,也继续有网友针对网传截图进行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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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官方微博今日发布致歉信,称27日该校负责维护校团委微博栏目的学生,复制转发了一条调侃革命先烈的笑话,校团委负责管理微博账号的人员当日发现了该条微博,随即删除。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

  9月27日晚10点,河北省石家庄共青团官方微博账号“@石家庄共青团”发布通报称,经查阅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官方网站,该校隶属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今天下午发布的言论,我们立即向上级团组织进行了汇报,并向该学校上级团组织进行了反映。据了解,该学校正在紧急处理此事,石家庄共青团将持续跟进此事进展,团团会一直和广大网友站在正义的一面,坚决维护英烈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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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日(28日)就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官微对三位烈士发表不当言论一事致电学校。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已对当事人已经有了初步的处理意见,在等待和上级领导沟通之后会公布处理意见,给社会各界一个满意的交待。上级机关的领导、当地派出所、学校校领导正在开会,积极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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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后,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致歉信。信中称:我校负责维护校团委新浪微博“每日一笑”栏目的学生,从笑话网“最新爆笑笑话”上复制转发了一条调侃革命先烈的笑话,校团委负责管理微博账号的人员于17:40发现了该条微博,立即上报团委老师,随即删除。

  该微博内容是对革命先烈的不尊重,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我们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在此,向社会各界表示由衷的歉意,进行深刻的检讨!

  此事暴露了我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信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下一步,我校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革命先烈英雄事迹的学习宣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管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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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官网显示,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原石家庄煤炭工业学校),建于1952年,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办省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河北省首批“3+4”中高校衔接试点学校,全国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先进单位。

  【延伸阅读】

  英烈保护法规定

  革命英烈不容亵渎

  记者注意到,英烈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不少此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发生。

  据检察日报消息,截止今年8月,海南省检察机关已对4起英烈保护领域线索立案审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其中有一起涉及英雄烈士雷锋和李向群,“有人在天涯社区等网站撰文或发帖污蔑、歪曲雷锋和李向群等英雄烈士的光辉形象,海口市检察院对此案立案审查,责令网站删除违法帖文,并对在网上传播帖文的违法行为予以相应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综合中新网、未来网、大洋网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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